[元曲] 做一張專輯多少錢?

(影像來源:TK)
文/TK@披思苑
這篇文章算是整理我最近面對一些事情和交談的心得。
我常常和別人談起,所謂「閱聽」,
首要面對的主題,就是「態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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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piece together the tatters of your life -
the vague memories, the faces...
the people you never knew how to love? "
上面這篇文字是義大利導演 Federico Fellini,
於1963年發表的作品"8½" (中譯:八部半),
最後幾分鐘,本片男主角一人呢喃台詞的一小段落。
我昨天在圖書館看本片的時候,忽然有很多段落,讓我覺得很難過。
有幾個片段,我忽然心有戚戚焉地掉下了眼淚。
那個下午,也正反覆提醒著我,
自己創作與玩樂器的過程中,許多痛苦與喜悅的點滴。
這部片中的主角就是一位想要好好說一個故事的導演,
兩個小時內,你看到了他的掙扎,包括面對回憶的痛苦、和商業機制的考量。
我感覺得到,他其實一直想大喊,說出很多事情,
卻在那些欲言又止的表情與台詞下,黯然褪去了那一絲起初美麗的光彩。
我想起,藝術創作真的是一種很微妙的事情。
也是我們很難用「每份創作都得來不易,請你支持正版」這類話簡單帶過的。
說實話,那群該在意的人,絲毫不在乎。
最後面對藝術,還「在乎」的人,經常只剩下你的「同行」。
因為你流過的淚他們也在流,你吶喊的事情他們也在呢喃著。
而面臨崩潰的邊緣,只剩這群人,成為你生命的最後支持者。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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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的音效做得很棒,我建議你一定要進戲院看才會過癮。」
「喔,我已經看完了。我覺得還好啊,不怎麼樣...」
「嗯?你是...你是進戲院嗎?」
「哎呀,那種電影下載就好了啊...」
「你至少該去一下出租店嘛...」
「他們賺這麼多錢了,沒差我一個人...」
沉默。
「你拿不出錢,就應該忍著先不看。等你過幾天可以拿出錢了...」
「憑甚麼?這些,不都嘛是『娛樂』嗎...」
「那是對你。但是對某些人,這是他們的生命。」
生命。
是的,生命。
這是某些人他們一生抱持的美好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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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聽陳珊妮的現場專訪。
她說,有一次,一位大學教授知道她是做音樂的,
氣沖沖地拿出一片空白燒錄片在空中晃,對著她說:
「這一片玩意兒,連十塊錢都不到,你們一張專輯卻賣我們三四百塊錢?!」
說實話,我聽到陳珊妮的回答,真是讓我滿心舒暢又爽快。
陳珊妮想了一下,對著那個人說:
「喔好。那我給你十塊錢,請你做出一張音樂給我聽。」
那個人安靜了,陳珊妮說完這句話也就掉頭走了。
其實,很多時候,藝術創作對某些人而言,本來就是如此廉價的技藝,不是嗎?
做一張專輯有多貴?
為什麼金曲獎製作人鐘成虎說,
自己經常「冒著存摺破產邊緣」,去找他信任的國外混音師作後製?
已經習慣於不花錢購買音樂的人,
或許不知道那些後製高手、大師,他們用的配備和監聽器材,也是一分錢一分貨,
一整張混音完畢,案主沒拿出幾百萬是不可能做到的。
(請注意,我還沒有提一位樂手錄一首歌的價碼,也還沒有算進企劃、攝影等團隊的酬勞)
我想起一些我所知道的音樂人。
日本GIT-DX超速彈派大師─小林信一,
他練習電吉他的過程,曾經因為姿勢錯誤,導致肌腱炎,
他的拇指肌肉嚴重劇痛,不得不暫停練習。
他說自己當時非常努力卻用錯了方式,常常提醒學生注意彈奏的姿勢。
曾經和 Joe Satriani 與 Steve Vai,
一同跑世界巡迴表演的吉他大師 Yngwei Malmsteen,
在1992年,面對日本 Guitar Magazine 的專訪,
誠懇地談到自己的練習過程。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
如果想要把一件事情做到極致,唯一的方法就是拼命努力。
也因此要做出多方面很大的犧牲。」
我們很喜歡說某些人是「天才」,
或是「他賺了這麼多,不差我一個人下載」,
在他們看來,其實都只是最廉價的藉口。
他們為音樂付出了多少?
我們又付出了多少?竟敢直接攫取他們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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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所有環境變得越來越自由且隨處可得時,正是展現一個人素養與尊重的時刻。
這個人,他辛苦了一輩子,
就是寫出了這兩份劇本,或是創作出四張專輯,
你想聽,你想看,就是要相對地掏出你的腰包,
一片一片,或是一張一張買回家。
你沒有任何的理由無故偷竊,這是毋庸置疑的。
「不能偷別人的東西」,這是我們從小時候開始就一直被教育的。
不是嗎?
這位藝術人,他有房租要繳,他有一個家庭要養,他的小孩也需要吃午餐。
不論他賺了多少,甚至你說「他已經很有錢了」,這些都只是藉口。
(他有錢是他的背景或是他的狀態,並不等於可以合理化你的行為)
偷竊如果是不對的,任何時候,任何狀態,它都是不對的,就算你以為理由正當。
也要記得,這更並不表示你面對藝術的態度是「施捨」。
反之,當一位創作人願意將一些想法與理念分享時,
他需要透過一些媒介(如:錄音、混音、壓片、剪接、影片後製)
來完整傳達他想要傳達的東西。
身為接收者,這種購買,付費,是決不拖泥帶水,沒有藉口的。
只有幾條路徑:
你有錢,你購買;你今天沒有錢,你改天再買;
你不懂,你觀望;你不喜歡,你選擇不聞不問。
這些都是你的自由。
但是請注意,這邊從來沒有一條路:你要,沒拿出錢,你就有。
這就是偷竊。
不論你有任何理由或是合理化的行動解釋。
購買(就算態度上不是「支持」)這是最基本最基本的行動態度,無關閱聽深度。
也請注意,「使用者付費」不等於「藝術商業化」。
請別混為一談。
後者是「現象」或是「解釋」,前者是「工作後的『給薪』」。
這個觀念很簡單:這世界上沒有人有必要為你做白工(除非他說他願意)。
我們不會偷一台汽車,
我們不會搬走別人家裡面的電冰箱。
我們知道不對。
同樣道理。
若透過鑽漏洞,同樣拿到了那份作品,
這不僅是「竊取」,那更是一種對於藝術創作人的一場「強暴」。
一個真正喜歡音樂的人,尊重創作人的閱聽眾,
在所有機制越來越無可限度、偵查的狀態下,
應該是更警醒、自覺面對每一份作品。
你聽得懂陳珊妮說的那句話,背後有多痛嗎?
你真的明白嗎?
就看你自己了。
今天又是一個新的開始。
從一張空白燒錄片,進而變成承載著滿滿生命的作品,
這段距離之漫長,除非你哭過,你笑過,
不然,你永遠可以選擇冷笑與揶揄。
這份藝術作品價值何許?
若是藝術人回答「無價」,你願意開多少價碼購買?
你有足夠的勇氣與良知回答他們嗎?
做一張專輯多少錢?
那其實不是重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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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ought my ideas were so clear.
I wanted to make an honest film. No lies whatsoever.
I thought I had something so simple to say.
Something useful to everybody.
A film that could help bury forever all those dead things
we carry within ourselves.
Instead, I'm the one without the courage to bury anything at all.
When did I go wrong?
I really have nothing to say, but I want to say it all the same."
─ "8½" (1963, Federico Fell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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