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7 中時電子報)

文/劉昌德

 

 

     如果「真相」才是新聞媒體追求的最高原則,為什麼查證翔實、刻畫細節的《蘋果日報》
網站「動新聞」卻又招來閱聽人的撻伐?


 

     事實上,在《蘋果》進入台灣的這幾年,所帶起的這股「煽色腥」風潮,正是所謂「事實
基本教義派」新聞學當道後造成的亂象。所謂事實基本教義派,便是認為凡是「事
實」,記者
就可以有聞必錄、就可以無所不入、就可以任何情境都「有圖有真相」。簡單說,如果我們以
「真實」作為新聞學最高判準,就無法正確地理解動新聞所引發倫理問題、也沒辦法重新還原
閱聽人想觀看的真正需求。

 

     「真實」充其量只是影像報導的必要條件之一,但絕不是充分條件。動新聞對閱聽人與社
會造成傷害,並不在於色情、暴力、或可能的模仿,而在於其模擬與觀看的內容與角度,不但
重現與二度傷害了當事人,也造成了我們這些觀眾的「真實痛苦」。

 

     美國作家 Susan Sontag 在《旁觀他人之痛苦》一書當中,描述了七○年代後期,金邊
政府逮捕與處決萬餘名政治犯前,讓攝影師拍下並保存這些受害者容貌。她觀看這些照片的經
驗是這麼說:「這些被囚的人,只能永遠地面向死亡,永遠地即遭槍決,永遠地含冤莫白。而
我們這些觀者的位置,卻恰與鏡頭後方那位掌機的走狗重疊,真是噁心的經驗。」

 

     Sontag 的「噁心」感受 ,正能夠描述許多觀看動新聞的觀眾的「不舒服」感受。因為,
我們在動新聞當中,不斷地以旁觀者、被害人、或加害人的視角交替,觀看這些受虐致死的兒
童如何受虐、情人怎麼當街槍殺對方等等,就是讓這些當事人「永遠地面向痛苦」,如同抗議
動新聞的公民團體所言,這是當事人的「人權議題」。更進一步來說,動新聞的作法對於新聞
工作者與觀眾來說,是在「模擬」與「圍觀」他人的痛苦,在永遠地拍攝這些他人的痛苦來牟
利、永遠地觀看這些他人的痛苦來消費。

 

     這構成了記者與閱聽人自身的痛苦。動新聞的問題不在模擬、不在搧色腥,而在於一方面
不斷地要求記者變成「場記」、好模擬與搬弄他人的痛苦,而不再是具有分析能力的紀實者;
另一方面讓觀眾不斷地以消費的心態來觀看他人的痛苦,而不再能扮演具備同理心、並願意準
備防止悲劇再次發生的公民。
這就是讓記者不斷地扮演那死囚攝影師的角色,讓觀眾不斷地去
觀看這些死囚的照片。

 

     「動新聞」的倫理問題,直指了事實基本教義派對新聞學造成的根本傷害。媒體四處兜售
他人的痛苦,不只是「教壞小孩」的問題、不只是「模擬」是否失真的問題,而是這樣的影像
如何展現了台灣社會的冷酷與無情、並逼迫記者與閱聽人同樣地冷酷無情,也就一如
Sontag
所言:「影像即我們」。



(作者為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媒改社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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