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於中時電子報「編輯檯報告」

報告時間:2003/12/04 16:26:00


連續兩天,羅文嘉揭開政黨與媒體交易的一筆臭帳,相對的,新聞局一億多元「置入性行銷」的帳本,
也被掀攤在太陽下,游揆卻說,「購買媒體通路,宣導政策,理所當然」。

游先生的話,哪裡不對勁了?



首先,媒體、閱聽眾、廣告主,三者的動機、需求截然不同,為何能牽連在一塊?我認為,其間有張隱
形的社會契約存在。這樣吧,就讓我們試擬這樣一份「定型化契約」:

--廣電平面網路各媒體(以下稱甲方),同意以專業判斷,生產具價值的內容,供閱聽大眾(以下
稱乙方)收聽收看;乙方則同意甲方,接受政府、組織、機構、企業(以下稱丙方)的經費,並夾帶
丙方意欲接近乙方的資訊;丙方則獲得銷售產品或理念的機會,但不干涉甲方生產專業內容的過程,三
方均無異議。

進一步說,如果這樣一張契約成立,甲乙丙三方,彼此之間,各有一種未出口的承諾,維繫三者的共同
利益:

媒體閱聽眾:我承諾給你「我認為有趣的」、「我認為重要的」、「我認為對你有益的」的內容,
不會因第三者介入而改變,此心日月共鑑,至死不渝;

媒體廣告主:我承諾給你「最多」、「最忠誠」的觀眾,當他們眼珠子還來不及休息之際,你可以塞
進你想出售的訊息,無論訊息內容是一種主義、一名候選人、還是一包衛生棉。


基本上,這是一種等邊三角形,缺了任一角,就不容易存在(除非像公視或BBC,納稅人願意付錢養媒
體)。

但當政治的手、商業利益的手,取代總編輯或製作人的手,決定該報導什麼新聞、該採訪什麼人、該作
什麼節目、該寫什麼對白,就已踩壞了等邊三角形周圍,彼此信任的線。

當政治或商業利益的口,躲在鏡頭或報紙背後,戴上編輯人的面具,向不知情的群眾發聲,這一幕,就
等於是「意識型態的恐怖分子」、「強迫收視的非常光碟」


時日一久,媒體等邊三角形,漸漸往鈔票傾斜,漸漸遠離閱聽眾、遠離曾經海誓山盟的許諾,報紙版面、
電視時段,淪為另一種百貨公司攤位、便利超商的貨架,坐實了游大院長口中:「一種通路」。

屆時,毀壞的不只媒體,還有收視者,還有廣告主;還有,請恕我犬儒,這個社會的某種公眾信賴,即
使,這種信賴已所剩無幾。

無論是國民黨收買時段、民進黨置入行銷,都是利用媒體的飢餓與墮落,「趁人之危」的粗暴欺瞞,若
不能意識這點,還沾沾自喜「以前國民黨都不給錢,我們還願意付錢」,請容我提醒,有些事,不付錢
是錯的;付了錢,也不會讓其行為更高貴







來源:http://puppydad.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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