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先說清楚,我無意筆戰,只是看到有人把這個議題弄成:
「整個事件本身其實沒有錯,純為媒體要加害於公眾人物。」

方向似乎偏了,讓我不得不選擇站出來分享一些觀點。

看到有民眾語氣中肯地表示:
「別人是自願來幫忙婚禮的,媒體何必過度誇大與渲染?
   我朋友結婚我當然會很樂於幫忙啊!天經地義,有錯嗎?為什麼要這樣弄他?」

我只有一個問題準備回問:
「如果真是出於自願,為什麼有人交了一份二十頁的任務編組名單給爆料媒體呢?」


就某種層面來講,「好像」不是每個人都像我們想像地這麼「自願」來幫忙喔。
(若是要好的程度讓當事人「心甘情願」,何必跟媒體扯這件事情?而且還雙手奉上所有證據?)


回想,我在當兵的時候,要出動一台悍馬車,都需要層層蓋印,關關核准。
因為長官每次都說,這個不是我們的,是公共財,是人民的,是國家的,
甚至還會有人因為申請程序錯誤或是忽略步驟,被狠狠狗幹一頓,禁假啊,記過啊什麼都來。

為何今天一個司令要為兒子辦一場「讓他畢生難忘」的婚禮,就可以自己出一台悍馬車當攝影車?

奇怪,這時候又不是人民的了,又不是國家的了?

老師教的東西又不一樣了?!

若是長官真的要什麼就可以有什麼,
那之前教訓官兵的「正確程序」與「公共財觀念」又該放置何處呢?

撇開一個父親對兒子的愛與關懷(大部分的人不忍心他受處分主要原因都是因為這個)
把幾百人的自由意志集體控制,進而洗腦,執行某項任務,
如此的「婚禮視同作戰計畫」,要怎麼合情又合理呢?

軍中有許多不對的事情,積習已久的惡習。

雷司令不是唯一,他只是其中一位因為「長久習慣」而害到自己前途的人;
無須把它看成罪不可赦的壞蛋,理解這件事情「為什麼會發生」,或許才是更重要的焦點。

這不會是第一件,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件。

另外,就我所知,軍方的處分都是作給人民看,他們會再用其他方式獎勵回來,讓他恢復原來的狀態。

比如,這個人因為某個登上版面的案件,被記了一個大過,
上面的長官滿足了人民的觀感─道德與正義需求之後,
就會在幾個月內,快速找「名目」,在他的表現名單中,補上七至八個嘉獎,讓他「好像什麼都沒發生」。
(有些人手腕很強,靠山很壯,「恢復期」一定就會更短,長則一兩個月,短則隔天即刻發生)

有些甚至會爬得比以前高,因為軍方想要表示「辛苦了,謝謝你擋了這一刀呢!」

所以軍方不會真正的「處分」,當然,「嘉勉」很多時候也只是做樣子的。
這一點,沒當過兵的人,順便偷偷和你們分享一下吧。

(我知道很不舒服,但是這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事實)
所謂「軍中什麼都是假的,只有那張退伍令是真的」,
這是鐵證如山的叮嚀,唯獨你親自走過軍中一趟,才會真正明瞭。

不用太義憤填膺,也無須過於矯情造作,
因為這邊沒有「真正的公理」,只有「利害關係的權謀」與「人際佈署的盤算」。


p.s

如果今天狀況完全逆轉,交上二十頁的任務編組的,
正是其中幾位在他眼前極為信賴且要好的下屬...
呃......那就...真的太驚悚了,畢竟「人際厚黑學」不是我的研究範疇,
這看來又是另外一個可怕的故事了...我們就先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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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犯錯 沒有藉口!

【聯合報╱陳膺宇/交通大學兼任副教授、備役少將】

 

2011.01.07 03:19 am
 
 
近日來軍中「雷陳聯姻」事件,令人不勝吁噓!

軍人是一種特殊的專業,它需要比一般人具備更高的道德標準,犯了有違社會觀感的事,理當勇於承認
錯誤,不該有任何藉口!更何況官越大,責任愈大。

由於軍隊特殊的任務,高階軍官更應該謹慎行事。如人所周知,由於保國衛民任務的必要,軍人必須保
有如:忠誠、正直、堅毅、勇敢、犧牲、奉獻等特質,這些雖也或多或少存在於其它專業中,卻對軍隊
功能的發揮、任務的達成,具有絕對的影響力,也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軍隊由於任務的特殊,賦予長官極大的權力以掌握部隊,並確保任務的達成。對於這些要求部屬忠誠、
服從,甚至犧牲性命的領導者,他們自己的道德標準是什麼?他們必須「以身作則」!因為,唯有當部
下覺得可以完全信任他的長官時,「忠誠」、「服從」、「犧牲奉獻」才是他們對長官的最佳回報。因
此,一位軍官的職位越高時,他在道德的責任也越為重大。做為一個軍官必須謹記:「在民主社會中,
唯有道德最高尚的人,才有資格對他人行使強制力。」

容我再說一個故事:巴頓愛兵如子,卻為對一名沒受任何傷裝病躲在醫院的士兵打耳光,而馬上受到聯
軍統帥艾森豪的責備。巴頓也立刻邀請被打的士兵,以及與此事有關的人員到司令部來,為自己的衝動
行為表示歉意,並同與會者一一握手致意。在場的人都對巴頓表示諒解。事後,巴頓致信艾森豪將軍,
表示悔改之意,他寫道:「你對我有知遇之恩,本應為你赴湯蹈火,然而卻給你惹來了麻煩,我萬分悔
恨、內疚和痛苦。」後來這件事仍然被媒體披露而引起軒然大波,巴頓受到應有的處分,以致仕途受了
重大的影響!

軍校的教育教導我們:犯了錯,沒有任何藉口!所以,巴頓將軍坦率地承認他的方法是錯誤的,將盡力
改正。所以,前幾年陸軍官校毅然開除五位因考試作弊的四年級生,雖然他們都以因忙於實習幹部的任
務為舞弊的理由(有一位是最高階的實習旅長),但絕沒有人推說在一般大學考試作弊為什麼不會被開
除?
若此次事件後,當事人馬上誠心承認錯誤,並自行請罪,社會觀感必可立即轉正。等到三軍統帥親
自處理,為時晚了!

軍校教育更應該加強批判思考性的軍事倫理教育—教導軍官學生「做對的事」,而不只是「把事情做對」
而已!一個真正忠誠的軍人,不但不會為巴結長官,而陷長官於不義,反而應該善盡忠言而促使長官懸
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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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媳同作戰 部屬拍馬花樣?
 
【聯合報╱陳文卿/社會服務(新竹市)】

2011.01.07 03:19 am
 
 
空軍司令雷玉其被踢爆公器私用,後雖公開道歉,但觀其反應似乎仍覺得只是小事一樁。之所以如此,
可能是因為官場、軍中長期以來就是如此,雷玉其只是樹大招風,或較倒霉而被踢爆開來罷了。

我們也相信,會搞出好比作戰手計畫的「聯姻作業準則」,可能非雷司令本人親自下令進行的,而是一
堆體察上意的部屬們,自動獻殷勤弄出來的花樣。「有事弟子服其勞」,本來就是官場文化不可或缺的
一環,更何況是長官娶媳婦這等大事,幾年難得碰上一次,當然要好好把握住了。

如果說,雷玉其因此事下台,是咎由自取。當年阿扁拿空軍一號為其子下聘的排場,與雷玉其相比,何
者較嚴重?但卻曾被形容為世紀婚禮,視為美事一樁。可見類似行為積非成是久矣。

馬英九火速批示雷玉其下台,反應很快,值得肯定。但官場長期以來逢迎拍馬的文化,絕非一朝一日,
藉由本案樹立官箴,將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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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婚禮
 
【聯合報╱黑白集】 2011.01.07 03:18 am
 
 
空軍司令雷玉其兒子的婚禮,成了報紙的頭條新聞。有人從寬解的角度來看,認為是「古已有之」;
也有人從批評的角度來看,則指係「於今為烈」。

職業軍人的婚禮,一向與一般社會不同,有其歷史淵源。早年的職業軍人大多隻身在台,社會關係單
純;所以,一人的婚禮,就是「革命大家庭」的「家有喜事」。再加上軍校的學長學弟制,婚禮常成
為袍澤之間的重要黏著劑。這類喜慶活動,對軍中的公誼私情其實頗有正面意義。

另一層是經濟因素。早年軍中待遇微薄,婚禮的禮金如同「標會」;你結婚,我送禮;我結婚,就收
回來。這種經濟互助,有人情味,也有社會功效。

雷司令兒子的婚禮,可說多少也是延續了前述傳統。但是,居然已「制度化」到了有如「漢光演習」
的程度,卻是驚世駭俗,令人大開眼界;再者,五部賓士禮車,席開七十八桌的大排場,這無論如何
皆是太過招搖,等於是在自己的腦殼上畫一個靶請人來轟!

若說軍中婚禮,同袍不能「逗鬧熱」,這是不通人情;但以司令之尊為兒子婚禮搞到形同「漢光演習」
的地步,卻有假公濟私的嫌疑;何況,以司令的地位,也不宜搞成「收會尾」式的場面,貽人話柄。

雷司令以如此鋪張排場的婚禮,而請來參謀總長、國防部長為貴賓;可見軍中對如此排場、如此作風,
皆已習以為常,無所避忌,這才是這場婚禮遭人議論之處。

雷玉其的「示範」,若能成為端正軍中風氣的「教材」,這可能是他一生戎旅對國家的最重大貢獻了!

 

 
 


來源: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080028.shtml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080008.shtml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0800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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