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朱立安/教(嘉義市)】 2011.03.10 03:31 am
 
 
猛男「火舞秀」不小心引發的夜店大火和政治大火,這幾天,已糾結了不少課題。其中一個非常突兀的
新聞,是新北市多名民進黨議員點著火把進議場!台灣社會對於整個夜店大火事件的關注,真是出於公
共安全的角度嗎?那麼,議員的「火把秀」又應用何種標準解讀?

「猛男」這個形象,本就是對社會性別角色的下意識評價,當一個人被設定為以生理操演求取經濟優勢,
便在階級的制約下居於次級地位,無形中背負了更虛矯的高標準,因此,社會早就在等待他們的輕忽,
藉之給予比對於位高權重的議員之蓄意更嚴厲的痛擊。

舞台上風光的猛男,其實只是愉悅的工具,在極度資本主義消費化的社會結構裡,淪為「表演產業」宰
制與剝削的弱者,用被損耗的青春拚搏一口飯。再紅,他們背後所代表的台灣夜店文化實在難登大雅之
堂,似乎本來就難奢望人性的疼惜或公道的評價,而弱者一旦犯了錯,更註定永遠不得翻身。

這回的夜店大火是公安意外,既是「意外」,肇事者處境堪憐,至於公共安全的爭議,顯然出自很多人
平時就缺乏公德心的考量。但這種現代社會裡公德匱乏與私利之極大化,是否應由「大政府」登堂入室
予以鉅細靡遺的規畫、嚴格管理、甚至掌控,則有理性斟酌的必要。

筆者的工作室位於死巷內,不僅樓梯間被鄰居堆滿了鞋櫃和雜物,巷口和消防栓旁邊永遠擠滿違規停車,
甚至併排停車,萬一發生火災,消防車進不了巷子,後果不堪設想。即使一再檢舉也無效果,常覺得警
察是不是都瞎了!但另一方面,若真有火災,讀者是否認同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對受災戶進行鉅額國賠?

新聞裡,「正牌」火舞表演者譴責猛男玩仙女棒是耍噱頭!罵得好!然則,台灣社會誰不玩噱頭?電腦
展都少不了SHOW GIRL引領風騷,各縣市文化中心拿政府補助的「正牌」音樂會都搞跨界,不講究新
奇聲光就被批評不夠前衛,反而,五音不全的還宣稱自己是「反歌劇」、「反音樂劇」…!這個時代,
新聞局都打算把文化中心「夜店化」,夜店更靠猛男秀、人妖秀、辣妹秀…招攬人氣,誰還坐在夜店裡
閉著眼睛聽音樂?

技術學院教書的經驗,讓我明白,出自荒謬教改政策下「教學型機構」的男女學生裡有不少「朱傳毅」,
但在台灣猛喊「多元」的現實狀況下,又很難向學生清楚界定何者是對、何者是錯。我總告訴學生,在
學校裡,教育部容忍你犯錯,出了社會,便沒有這種寬容,即使一句三字經,都可能讓你吃上官司!現
在,朱傳毅的財產已被法院扣押,這還不夠賠償一名死者,卻僅是他將面對的一連串刑事與民事責任的
開始,他的一生其實已經毀了!這個教訓,恐怕很多媚俗的年輕人不得不嚴肅對待。

 


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X1/62014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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