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re Shall We Go.jpg      

(影像來源:TK taken by Wearexjapan)


歌手張懸5/21中午13:22於ptt發表對女巫店暫停歇業一事的看法,全文轉載如下。

致任何一位關心此事的你(妳),女巫店暫停營業的原因是因為都發局明令
「非商業區不得經營酒吧等所謂八大行業場所」,並在台中大火事件後加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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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懸


將各類藝文演出空間(場所)區別類型並立法規範和扶持,對於藝文產業和音樂等創意文化極其重要而迫
切,但多年來不論政府政策還是立法院的立案皆遙遙無期,七年前(2005)即使開過對於 live house 立法
而能合法化的公聽會,但從此一路被無心深究的立法委員們擱置到今。

值得令大眾疑惑和強調的不是它此刻的身分違法與否的問題,而是一個一心求能有所依憑不去違法,需要
制定法律管理規劃所以保障的產業,呼籲多年卻仍不可得。非商業區不得經營酒吧等場所看似合理,但台
灣對於營業分區長年未因社會現況調整重劃,以致所謂在商業區開業經營非企業型表演文化,門檻是真實
的高不可攀,在現行法令下也無處可去。

長期以來,推動文化表演藝術常只有治標不治本的單點幫助。
長期以來,現行法令中明顯的漏失與無視只有單點的依據。

一直以來都是只有單點的幫助和依據。這讓像是所謂千萬元的樂團補助這樣的政策只成為一種恩惠,而從
未展現歷屆政府對音樂或表演文化,哪怕社會現況需求的有能回應。

事實是我們的社會越來越求對於藝術質感的追求,越來越強調各個層面的軟實力?無論對於個人創作或是
消費品質,軟實力永遠不會來自政府的恩惠,而是需要「得以發展延續的環境」。

若沒有更多亡羊補牢的思考和實踐,從點去連接成線與面的全面性改革和進步。那麼,我們損失的不是這
個月底停業的一處指標性的店。

我們不會是最後一次感到錯愕和不值。

我們一直以來損失的是文化和音樂產業深根發展的可能。

我們損失的是明明可以享受參與,但連買都不再買得到的音樂經驗。

女巫店所養育的音樂文化在台灣無可取代。我不以為需要去討論女巫店的處境該與不該,因為政府還沒關
心和實踐的事何來便宜合理的對錯之分。但任何一個需要藝文演出場所,而又能為自己做選擇的人,一如
造就每個前瞻年代的群眾,群眾,你們才是最終的聲音!關心,思考,理解和積極要求!合時宜的法令才
能就此產生並回饋到我們身上。

台中二十二日在當地二十號倉庫將有一場座談會,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46148358792091

關心藝文演出場所發展困境及其文化的人,請你(妳),去參加吧。

任何熟知相關法令願意補充的網友歡迎個別文章交流。歡迎轉寄。如果其中有記者而願意盡量多保留原文,
讓大眾知道更多一個事情背後值得思考的地方,張懸無比感激。





張懸敬上

 

 

原網址:http://www.indievox.com/news-post.php?id=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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