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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聯合報】

文/戴緯易(TVBS戲劇中心監製兼豐采製作副總監)

做戲的人最常喊找不到演員,但站在演員立場,接一部戲考慮的層面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便
是「導演」和「劇本」。

兩岸電視圈的拉鋸戰不復從前,台灣人才一面倒出走,已成常態。台灣戲劇若再重「量」不重
「質」,惡性循環之下,又怎能責備演員只想當電影咖、只想賺人民幣?從藝人林心如、何潤
東開始,一線級的演員紛紛轉投製作,可以看見他們想為主導一部好戲的製作,為自己創造優
質舞台的企圖心。

「一條龍」的產業鏈勢必是未來趨勢,從前端到後期,有好的編劇導演團隊加上高素質的演員,
才能做出有質感的電視劇。電視圈整個大環境不健全,台灣缺的不是案子,而是「好案子」。
演員不是不拍電視劇,而是想拍好的電視劇。在這樣的前提下,留住好的編劇、導演並培養潛
力幕後新秀,成當務之急。

台灣幕後的生態,編劇與導演大多是一人軍隊。老實說,沒有專業的管理、資源的整合,編劇、
導演就無法專心創作,投資者相對的也無法掌控品質。惡性循環下,雙方諜對諜,產出的成品
當然令人不安心,誰能夠解決這樣的困境?「文創經紀人」的重要性因應而生。

「文創經紀人」就是創作者的化妝師,他們包裝創作者,也作為他們和投資者的橋樑。曾有知
名編劇對我說,「文創工作者比較自我、任性。經紀制度可以強化產業品質,同時保護長期的
文創活力」,一語道破現況。

比起「藝人經紀」,文創經紀人更像是「經理」創作者。就市場需求來看,優質編劇與兩岸開
拍的戲劇量,呈現的是「粥多僧少」!若經營的是已有一定經驗的編劇或導演,那真的不用怕
沒戲寫、沒戲拍。文創經紀人該想的是,如何提高手上這張牌的價值與產值!

一位文創經紀人必須對產業有全面性的了解,包括財務、市場定位與品牌經營,他同時也該具
備想像力,有組織性的讓旗下創作者更國際化。最重要的是,作為文創經紀人,一定要有向創
作者「say no」的能力。文創經紀人最忌跟著創作者邏輯走,他應該具備與創作者對話能力,
能產生火花與衝撞,甚至讓創作者的作品加值,才能達到1+1大於2的效果,否則創作者需要
的只是一個助理。

影視產業走向專業分工,經紀人為新秀編劇、導演尋求工作機會,為資深創作者過濾機會,創
作者只要專心拍攝、專心說故事,談酬勞、請款等應該由經紀人打理;同時間,經紀人穩定地
控制創作者產出時程,對投資者負責,如此一來,才是正向循環。我聽過太多幕後創作者被要
求簽立不平等合約,做白工拿不到酬勞的更不在少數。

文創經紀人的制度建立,就大環境來看,絕對可以讓中上品質的作品大幅增加。以劇本來說,
一部戲的完成,拍攝前期肯定經過多方修改,電視台改、投資方改,改來改去,編劇最珍貴的
創作本意早已消失不見,經紀人可以適時的保護創作者與其作品,讓修改成為提煉創作的一部
分,而不是話語權的競逐。

讓投資者與文創工作者保持平衡的合作關係,進而改善、影響整個產業環境,這就是「文創經
紀」存在最重要的意義了。

 


全文網址: 戴緯易╱文創經紀才是未來潮流 | 新聞專題 | udn 聯合追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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