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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  

文/閉鼠幫

最近,因為洪仲丘的事情,我又在電視上看見了久違的黃媽媽。

民國85年夏天,我剛從外島退伍。對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大專兵而言,外島基層連隊是另外一
個世界。程度好的兵,在新訓時從國防部選、軍總部選、軍團選、師選後幾乎就挑光了,程度中
下的也分別被防衛司令部、旅、營挑走,留到基層連隊的,可以說幾乎剩下了渣渣。老弱殘病、
自裁過的、逃兵逃了N次的,構築成了一個弱肉強食的邊疆地帶。當時,本島的部隊尚且還有老
兵新兵制,更別提那個化外世界了。退伍後回到家的第一個晚上,睡夢中竟然還倒帶第一天下部
隊時被老兵狠操684下伏地挺身的回憶。

退伍後的第一個工作,是新聞雜誌型節目專題的執行製作,從腳本、採訪到剪輯配音上字一手包。
還記得我這個剛從叢林逃出的小白兔,餘悸猶存,帶著一絲恐懼,和不知道哪裡來的使命感,第
二個專題,就是以「好男不當兵」為題,所做的軍中冤案專題報導 。那時,尹清楓案還鬧得沸
沸揚揚,我決定從尹案切入,帶到了民國84年,剛發生不久的陸戰隊一兵謝坤倉在明德班被打
死,和海軍二兵黃國章落水失蹤後屍體在大陸尋獲的案件。

為了節省人力和壓縮時間,我永遠記得,那一天,我歷經了此生至今最沈重的一次12小時環島
採訪旅行。豔陽高照的一大早,我和一組攝影班,從松山機場搭飛機到高雄,先採訪謝坤倉的
家人、幫忙謝家申請國賠的立委、到鳳山案發地圍牆外偷拍謝被毆打一邊逃跑的田埂路,然後,
再趕搭高雄到花蓮的飛機,去採訪黃國章的媽媽。

那時,黃媽媽還是一個剛失去兒子不久,哀傷和義憤交織的媽媽。剛到他家時,她還在做著裁
縫維持家計,一邊放下手邊的工作,一邊跟我們說,做裁縫是她唯一能做的、可以自由控制工
作時間,讓她能不時地上台北陳情抗議的工作。那時的她,剛剛成立「軍中人權促進會」,沒
有辦公室、沒有幫手,就只有她一個人,孤身向龐大黑暗的國軍,做著狗吠火車般的努力。

機器架定,她拿著放大的、慘不忍睹的、兒子穿著軍服、屍體浮腫的放大照片,娓娓訴說身為
一個心碎媽媽的憤慨和無奈。整個採訪過程超過了一小時,但她只掉了一滴淚,那是當她提到
兒子出事的前一天晚上,離港前打電話向他求救,他不以為意,還以為是兒子受不了嚴格訓練
的軟弱之詞,沒有立刻反應搭救的、身為媽媽的悔恨。

其實,她和我們都知道,就算當時知道兒子的確是身歷險境,她也救不回來,但還是悔恨。因
為,怪自己,似乎比怪一頭龐大的怪獸、或是不知所蹤的兇手,來得容易。

於是,這唯一的一滴淚,悔恨地,掉了下來。

採訪結束已是傍晚,我帶著極度的震撼回到台北。一回到家,看到剛煮好晚餐的媽媽,突然覺
得我們是那麼的幸運。我還能平安的回到家,我媽媽也能安心單純地過著一般家庭主婦的生活,
真的是上天的恩賜。

我花了比其他專題多了快一倍的時間才剪輯完這個專題,還記得整個專題的最後一句話:「這
些死因不明、含冤莫白台灣子弟的父母家人,明知不可為,還是想討回公道,就像對著一團與
不會散去的濃厚黑霧揮拳一樣,拳拳揮空,徒勞無功......」

節目播出後,有了一些小小的迴響。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大約一個禮拜後,我收到了一疊
厚厚的信,是江國慶(民國85年空軍一兵因涉嫌姦殺女童案被酷刑逼供、不當審判遭槍決,
後來江家獲得平反,並已於民國100年獲1.3億國賠)的爸爸,看到了節目,希望我做這個專
題的續集,挖掘報導他兒子剛發生不久的冤案。另一個就是三年後的民國88年的桃園空軍基地
彈藥竊案,三名無辜士官兵因受不了刑求之苦,被迫做出假自白,黃媽媽為拯救這些遭誣陷的
軍人四處陳情, 最終還給這三名士官兵清白,這是有史以來,第一個由民間團體發起而偵破的
軍中冤案。

18年後,我在電視上再度看到了黃媽媽,雖然歲月在她臉上刻劃出了不少痕跡,但,我仍清晰
地記得,那雙堅毅中帶著溫柔的眼神,和我當初透過攝影機觀景窗所看到的眼神,並無二致。

她還在對著那團黑霧揮拳。但,這次不一樣了,她的眼神中多了一些希望,多了一道光。

從孤身一人,到25萬人,一起為她所點亮的,18年來的第一道曙光。

 




原文來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59065831098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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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附上一則轉錄自朋友的動態。

Clarence Chou(宇修)經由 Pofeng Chou 分享了 1 則連結。

8月4日

轉自 Naiyi 老師:

最近這幾年內陸續發生的行政不理會法院中科判決、核四公投爭議、關廠工人案、大埔事件、
邀請郝柏村大談民主、服貿協議、洪仲丘事件,再遠一點溯及陳雲林來台事件、江國慶冤死卻
找不到應負法律責任的人,在我感覺,都是淺層民主化未真正面對轉型正義問題的關連現象。
現在這些殘存在一般民眾處事態度、深植在政府部門從高層到基層辦事思維模式中的毒素一次
次發作,一次次掀開民主表象下依然威權、不尊重人權以致大家要明哲保身的結構,要是公民
社會能夠從中省思,對「OO歸OO,政治歸政治」的魔咒產生抵抗力,不僅抗議還要能提出論
述與具體訴求,自信面對任何抹綠、抹黑(藍似乎是正色,是透明色,不用擔心被抹到)或對
訴求者人格的質疑,持續監督政府公權力遵守民主法治、尊重人權,台灣便能挺得過去,成為
真正的憲政國家,公民社會若未能覺醒,將會縱容國家公權力對憲法不忠誠、帶領人民一起重
回威權體制。從1985行動聯盟報告「最後是番外篇」那段,我們似乎可以看到一些希在這樣
的時刻,法律人究竟應該扮演什麼角色?應該堅守體制內改革,還是參與社會運動、面對傳播
媒體?前陣子在德國慕城與朋友的深入討論,帶給我許多刺激與省思。

台灣的民主政治並未真正面對轉型正義問題,以致於許多似是而非的論點仍能在自由輿論市場
上為大家所接受、不被批判,這些問題被有意識地「去政治化」,法律人若未察覺,精確的法
律釋義很容易成為造就「形式法治國」的共犯。現在的執政黨歷經政黨輪替後「精」多了,就
算你不跟他爭辯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事實真相與歷史責任,你只是就當前爭議大聲疾呼跟他爭
辯憲政是非、社會正義問題,而他無法招架時,他便以「沒禮貌」、「有違師道」、「撕裂族
群」、「造謠」、「是否另有所圖」等道德語言轉移問題,而不少民眾也習於用簡單二分的道
德語言來理解公共議題,對政府的說法買單,而忽略問題本質何在;那麼你老老實實當個守法
謙沖的公民跟他打法律戰,他便以另一種版本的「事實」來回應,或在法律程序細節上刁難讓
你寸步難行(就像洪家要不到正式的死亡證明),或是恣意定義「公共利益」、「社會秩序」,
巧妙地「依法行政」來掐住人民的脖子,這或許是為何在台灣爭議會流向媒體訴求而非體制內
救濟的原因之一。台灣的媒體便利用這樣的民眾心態墮落他們的媒體專業,尤其是中天與東森
兩台,已經淪為風花雪月+消費糾紛台,我認為這不僅是墮落,而且是有意識地配合執政者或
甚至是對岸政府,以「去政治化」方式麻痺台灣民眾的思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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