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  

致我的父母輩:其實我們也想當順民,只是這個政府沒有叫人當順民的能力

Nathan Tsui@USP
文/張婉雯

給與我父母同代的前輩們:

說來慚愧,其實我已很久避免與你們就某些事情溝通了。自從那次為了李慧玲被炒我們有過
激烈的爭辯,自從那次你認為伍珮瑩受人錢財應替人消災,我便私下決定不再跟你們在社會
政治議題上有過激的討論。到現在我仍覺得,若為了一個不是我選出來的政府,傷害我們之
間的感情,實在是十分不值和愚蠢。

其實,我們這一代,並沒資格批評你們的保守。你們這一代人,大部分在上世紀中來到香港,
努力工作,建設社會,也給我們建設了家。這個家不一定大富大貴,但至少能讓我們安全地
成長,不必擔心忽然被批鬥,不必擔心饑荒;我們有書讀,不少更讀完大學。這些,都是你
們當年奮不顧身,冒死來港,辛勤付出;然後才成就了我們這一代。

所以,如今若批判你們「不理政治」、「只求搵食」,實在是涼薄的。若非你們只求搵食,
我們年輕時根本無得食。若非你們艱苦經營,我們就沒有安穩的學習與成長環境。正是你們
的卑微委屈,造就我們如今的放肆。看著我城的年輕人在「搞事」,在「搗亂」,你們在生
氣的背後,或許更多是感到無法理解,彷彿自己大半生賴以生存的邏輯,如今都被年輕人背
棄了,出賣了。

每次想起你們是如何來香港的,我仍是感到激動不已。叔叔,如今的你愛吃飽飯躺在床上休
息,最大嗜好便是抽煙;但我沒有忘記你當年是游水來港的。那不是深極有限的康文署泳池,
或風光如畫,有救生員當值的淺水灣,而是風高浪急的大海,每一個浪都淹過你的頭顱,那
時香港海域還有鯊出沒。你蹤身下海的一剎,到底要多大勇氣﹖還有住在我舊屋對面的姑姑,
你曾告訴我,當年你躲在來港的貨車斗內,三天水米不進;你手裡拿著一個柑。那是你母親
在你臨行前叮囑你,口渴就吃一片柑吧,三天的車程,沒水,也沒法小解。這些經歷,我連
想想也覺得害怕。若說你們怕事,少見識,那是不公道的,與事實違背的。

與你們相比,年輕人手拉手躺在立法會門前,算得上甚麼﹖你們當年是求安穩,如今我們求
的也不過是這些。也許甚麼一人一票,普選,民主自由這些崇高的字眼你不熟悉而其實我也
不太懂,那我們就來談談日常生活:我們希望不會無故被迫遷;努力讀書便能上大學不用使
黑錢;希望可以在臉書上繼續吹水,希望吃菜不會吃著黑心菜,養的狗不會被當街生劏或打
死。大致如此。

其實我們也想當順民。只是這個政府沒有叫人當順民的能力。我們這一代,並沒有和你們相
差太遠;唯一的分別,是那時你們還有一個叫「香港」的出路,而我們已無路可逃。

我知道你們不會包圍立法會,我也不願意你們這樣做,因為場面是否混亂,不是我們能完全
掌握。我不希望你們受傷,你們自然也希望我們平安。讓你們生氣擔心我們也很內疚,因為
生氣背後是憂慮,是愛護。就像當年你們跳下海或踏上車廂的時候,背後總有一雙淚眼矇矓
看著你們遠去。

大時代中的小人物,從來命苦,從來無奈。

 

你的兒孫上


來源:http://www.inmediahk.net/1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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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閱讀:(主場新聞,佔中專頁)

http://thehousenews.com/%E4%BD%94%E4%B8%AD%E5%B0%88%E8%A8%8A/

同床異夢的香港

http://tanfrel.wordpress.com/2014/06/18/hk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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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把握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

文/《人民日報》評論員

香港回歸後,在我國主權之下,按照「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建立了新的憲制秩序。這種憲制
秩序是我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的。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明確
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憲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
效力,基本法具有憲制性法律地位,澄清了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必將極大地促進對「一國兩
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的正確理解。

香港基本法起草時,有人開始把基本法稱為「小憲法」。香港回歸後,有人乾脆把基本法稱為
「憲法」,並逐漸地在法庭上、在基本法書籍中,大量地把基本法稱為「憲法」。然而,中國
是一個單一制國家,只有一部憲法,地方行政區域是不能有自己的憲法的;香港基本法是根據
憲法制定的,不存在根據憲法制定「憲法」的法律邏輯。把基本法稱為「憲法」的背後,不可
能只是為了表述方便,而是反映了對我國憲法效力的排斥,這當中,多少看出了把香港視為一
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的心態。要糾正這種傾向,必須明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
憲制基礎,基本法不能取代憲法,只是按照憲法制定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製度的憲制性法
律。

香港基本法序言第三段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製定中華
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製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基本
方針政策的實施。」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其必然的邏輯就是要放在憲法規定的框架內來
理解。我們可以看到,在把基本法稱為香港的「憲法」之後,現在香港社會理解基本法以致法
庭解釋基本法,可以參照國際公約、外國法學專著、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或非普通法適用地區
的判例,鮮能看到我國憲法的影子。這種脫離我國憲法對基本法規定所作的演繹,不可避免地
與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愈行愈遠。的確,基本法規定保留香港原有的普通法制度,其他普通法適
用地區的判例可作參考,但這是以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定的憲制基礎為前提的參考,沒有
這個前提,這種參考就變成了「依照」,用外國的經來解中國的法律,沒有這個前提,「一國」
就從憲制上悄然消失了,「一國兩制」必然發生質的改變。這是絕不容許的!因此,這種只講
基本法不講憲法的傾向必須糾正。只有將基本法的各項規定放在憲法框架內來理解和執行,才
能確保基本法的正確實施。

中央領導人發表的關於香港問題的講話,都十分強調「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強調講
「兩制」,必須同時講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不變。但香港確有一些人對此的認識是不到位的,也確有人想把香港往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
體的路上引。要糾正這種傾向,同樣必須講憲法,講憲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效力,在香港樹
立維護憲法、遵守憲法的觀念。因為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是憲法規定的,香港可以實
行資本主義制度,也是憲法規定的,從遵守憲法出發,內地各地方有憲法義務維護香港實行的
資本主義制度,香港也有憲法義務維護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

白皮書關於憲法和基本法關係的論述雖然只有短短的一段話,但每句話都是具有很強針對性的,
可以說,從法律角度抓住了香港社會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模糊認識的關鍵。香港
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是實現香港良好管治、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在這個問題上不能有任
何含糊,更容不得各自表述。


來源:http://tinyurl.com/kg4t3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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