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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來源:TK)

2015-01-30

文/宋涵(羅輯思維)


我們為什麽要結婚?幾乎每個人都在做的事,卻又真難回答啊。

為了愛?這是很多人用來結婚的名義。荷爾蒙充足的年輕人很難靜下心來弄明白一個
事實:縱觀人類歷史,結婚極少與愛情有關。

在古希臘,充滿激情地迷戀一個人被認為是一種非理性的瘋狂,與婚姻和家庭生活並
沒有任何聯繫。相反,希臘人崇尚柏拉圖式的愛情,那是在兩個男子之間的非性之愛。

在漫長的婚姻歷史中,人們都是為了生育和財產而結婚。將浪漫的愛情納入婚姻的必
要元素,在英美也是近一百年才開始的潮流。

看《唐頓莊園》就知道,即使在「一戰」前,為了浪漫之愛而不顧身份地位,也是讓
人不屑的行為。唐頓莊園的伯爵,娶了家產萬貫的美國富翁之女,就是為了維系莊園
的龐大開支。先談地位和財產的匹配度,再談感情,這才是長久以來,人們眼裡正常
的婚姻——結婚,只要有一點愛就夠了。

社會心理學者莎倫·布雷姆通過大量的案例追蹤,在《親密關係》中揭示:基於愛情的
婚姻常常令人困惑和難過;純粹為愛結婚的婚姻,更容易離婚,結合了現實利益的婚
姻,更穩固;自由婚姻的滿意度在婚後兩年就開始大幅下滑,而包辦婚姻的滿意度,
起點雖不高,卻是相對穩定的上升狀態,在婚後5~10年,遠遠超過自由婚姻。這是一
個很好的佐證,證明自由和世俗幸福的關係並不大。

自由並不保證你幸福。以為自由是康莊大道的,那必定是深刻的誤解。要不要自由和
要多少程度的自由,完全取決於個人價值和信仰。

如果你是這樣一個人:經濟上自給自足,一個人過得不錯,沒有生孩子的強烈緊迫感,
對情感質量的要求又高,要的是一段情投意合、共同成長的親密關系,不迷信捆綁的
一生一世,那麽,還真的很難找出結婚的理由。

美國女記者伊麗莎白·吉爾伯特就是這樣一個人。她寫的《美食,祈禱,戀愛》讓她一
躍成為最暢銷的作家之一。在這本書中,她簡單又誠實地問了一個問題:為什麽我在
結婚之後,才發現自己並不想要婚姻和孩子?

她離婚後成為一個不婚主義者。後來她有一個非常相愛的男友,兩個人都憎恨婚姻,
他們發誓無論發生什麽情況都絕不結婚。不過諷刺的是,美國國土安全局以「出入境
過於頻繁」拒絕她的外籍男友再進入美國,而男友要拿到長期簽證的唯一方法就是:
他們兩個必須結婚。

對於要再次結婚,她感到沈重與恐懼,可她還是那麽愛他,在十個月的時間裡,她一
邊陪著他四處漂泊,一邊說服自己再次進入婚姻。簽證只是一個外在理由,她自己也
要一個。

和我身邊的女生一樣,吉爾伯特的姐妹也有許多恐婚的。她的一個女友在結婚當天問
媽媽:「是不是所有的新娘,在結婚那天都會如此的恐懼呢?」新娘的母親一邊為女
兒整理裙角,一邊安靜地說:「不,只有那些腦子還能思考的新娘才感到恐懼。」

寫作的人有刨根問底的天性,因為不得不結婚,吉爾伯特又寫了一本專門探討婚姻的
書——《承諾》。她寫道:「我對婚姻最深的恐懼,來源於我害怕它對我們的改變,
遠比我們對它的改變還多。無論我和他是怎樣的成熟和睿智,一旦被放在婚姻的生產
線上,我們都會被塑造成一個模樣:一個有利於社會的模樣,但是對我們自己全無益
處。」

最後她還是結婚了。她認為男友說得對:婚姻就是一個遊戲規則,那些人制定規則
(為了拿簽證必須結婚),他們兩個遵守這個規則之後,然後就回到家,TMD願意做
什麽就做什麽。

如果我們去問「為什麽要結婚」,這背後可能沒有什麽驚天的奧秘。為了繁衍、為了
抵抗生活、為了過得更好、為了不孤獨、為了幸福,這都是人類最重大最實在的幾個
訴求。

我對婚姻既不狂熱也不仇恨。

在許多婚姻的定義中,我個人喜歡這個:「婚姻是一種被官方承認的友誼。」

友誼之愛比激情之愛更適合婚姻。兩個人如果彼此喜歡和欣賞,有共同的價值觀和生
活目標,結不結婚對他們的影響都不大。

對獨立強大的人來說,婚姻就是兩個人的城堡,99%的人婚姻標準是什麽,關他們什
麽事。有這樣的心態和能力,既不必害怕一紙證書給他們帶來侵害,因為他們有自己
的原則和捍衛;也不會因為沒有證書就懈怠隨意、拒絕寬容和忍耐,因為他們知道,
在這個偌大的世界上找到這樣一個人的渺小的偶然性,多麽需要珍惜。即便真的世事
難料,兩人的感情和目標發生了變化,也可以一別兩寬,各自保重。

現代婚姻最人性的地方也在於:這不是一條不歸路。

 

 

來源:http://tinyurl.com/ldwpy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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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胖回應

只要是時間藝術,都是兩種力量把握得好——
1. 積累;
2. 釋放。

只要是世俗成就,都是兩個階段銜接得好——
1. 做得出;
2. hold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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