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ra 03   

本文為參與 Aura 攝影講座的重點摘錄與心得。

本學期 Aura 攝影班課程請見:

http://freedom-or-liberty.blogspot.tw/2015/03/2015_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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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講座:「文創產業」釋疑

主講者、攝影作品提供:Aura/內容整理者:TK

(以下轉自 Aura's Article

創意產業是英國提出的概念。

1997年,工黨政府贏得英國大選後,落實其競選政見。(對了,你知道六三三嗎?)

其政見為全面提升政府效能,檢討已日趨沒落的重工業經濟為主的體制,改以知識經濟
為主體。因此於當年七月成立文化、媒體與體育部
(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

新任部長 Chris Smith 提出 cool Britannia 概念,將英國重新定位為追求獨特創意的國度。
(你知道馬的文化部長做了什麼嗎?)

接著,英國將創意產業定義為:創意產業乃源於個人的創造力、技藝、與才能為基礎,
透過智慧財產權的建立與開發,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

這證明什麼?這證明在創意產業的範疇中,文化也只是選項,未必一定得使用文化,不能
將創意產業等同於文化產業,也不能說創意產業就是文化創意產業。

你知道文化創意產業在本地,既無文化、也不具創意,更非產業嗎?松山文創園區,給了
何種創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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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9@ 公共領域,扼要筆記與投影片內容對照)


零、文化創意產業?

提到文化創意產業,同學會想到什麼?

也許大家會想說,那些都是政客惡搞,真正的文創才不是那樣!

但是,真正的「文化創意產業」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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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

如果說,一開始就根本沒有「文化創意產業」這概念呢?

舉例:中華民國的傳播教科書中,有所謂的「第四權理論」,但那是黨國學者發明的產物,
國外的書中根本沒有這東西。就像吳鳳神話一樣,官方講久了,好像就有這件事了。

整理者補充:碩士班的筆記提醒我,所謂我們熟悉的「第四權」,前面的三種權是什麼?

它們分別是政治人物(聯邦法)、教會、law makers(立法者,judiciary)。這些的探討,
來源是 liberal democracy。

(看更多 "liberal democracy":http://tinyurl.com/q7gtqa4

深究:而究竟有沒有「第四權理論」?關於它的書寫、論述是什麼?它跟歐美索陳述的
「第四權」有何關聯?是否經得起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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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複製的年代:班雅明

- 〈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提出:由於攝影與電影科技的發展,使藝術品原本因此在性
(here and now)與獨特性(uniqueness)所共構的靈光消失

- 宗教性、儀式性觀看行為,是前現代美學中最重要的要素

- 從儀式價值(cult value)成為展覽價值(exhibition value)

- 真本價值不再、藝術品的靈光消逝

- 因此一般認為班雅明是「崇古派」。但,果真如此?


班雅明為文學家,也是哲學家。他認為複製技術發展,消滅了「此在性」。

文化資本一瞥:今天的牆上掛著某西洋古典美女畫,人們會覺得自己很高尚,歡迎大家參觀。
如果換成AKB48的照片好像就開始變得害羞了。為什麼?這個潛意識暗示的是什麼?

延伸影響:因為有了機械複製的技藝,你才能「一個人」看這份藝術品。過往是「群體」一同
觀看這個藝術品,你在欣賞與評價過程中,會受到群體的壓力,進而從眾。比如,你其實覺
得沒什麼,但在館員解說下,好像真的增加了某種神聖性與不可質疑性。而跟著館員(與其
代表的主流文化)例行、儀式性的的說明,自然添附了作品的神聖性。

而以往被沙龍、藝評家綁架的觀眾,終於從被禁錮的水泥環境被解放出來。某種程度上,也形成
了西方對於「人」、主體性重視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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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業侵蝕文化:法蘭克福學派

- Ardono 與 Horkheimer 在《啟蒙的辯證》一書,重新定義了「大眾文化」,但不久後的
修正版,將大眾文化一詞改成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

- 因為大眾文化易誤解為大眾所製造的文化,但真意是:以營利為目的而大量製造與複製的
「藝術品」

- 本應對立的「文化」與「工業」,在資本主義高漲下,成為「文化工業」

 

班雅明看到了複製的潛力,法蘭克福們看到了複製的魔力。身為法蘭克福學派啟蒙者之一的
班雅明,為何與後繼者對「因複製而產生的文化商品」有偌大的差異?

兩方都受納粹迫害,但班雅明沒逃出歐洲,被殺自殺於邊境;但法蘭克福學派成功逃到美國。

想像那群聽古典樂、看歌劇的人,逃開了歐洲大陸,去到美國,他會看到什麼?按照當時的
文化氛圍,美式的大眾文化:舞台劇、可樂、爵士樂(來源是 jizz,可查原因)。對照臺灣
的歷史,我們可以想成有一群人從昆曲、北京話,來到某個小島後,變成接觸歌仔戲、閩南
話。所謂認知協調過程與內心的對抗,從陌生進而衍生到「你的東西很庸俗,我的見解很高
級」。

試想,後來這個小島變得怎麼樣了?

您知道這個小島在哪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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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論點,關於報紙投書:

公共領域從來都不是報紙投書或 call-in 節目。用現代的說法–那是慣老闆的招式:「需要大家
幫他po廢文」,處理掉空白版面。某種 cost-down 的工具。

鬥爭的結果,有可能會產生社會改革者「希望產生」的結果。但是就算是這個果,也不要以為
就是那個因。最剛開始這不是動機。

重新回頭對照:哈伯馬斯的公共領域、沙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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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工業特性

- 同質性
- 可預測性
- 以市場價值來定義「藝術」的價值

請同學思考,何種產業可稱為代表?

ex. 偶像劇、臺灣的新聞台、某些華語歌手的專輯

你知道就是賣這些東西,但還是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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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福學派內有很重的菁英主義。從菁英的視角看待社會,包括大眾文化。

看這個東西好不好賣,來決定具有多少藝術價值,就是資本主義中的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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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被收編到抵抗:文化產業

- 二戰結束後,法蘭克福學派啟蒙者,班雅明復甦

- 復以伯明罕學派的文化研究

- 因此,新左學者認為常民也有抵抗能力

- 法蘭克福學派的用詞是 culture industry,單數型

- 社會學者米涅(Bernard Miège)提出了文化產業(culture industries,複數型)的概念,
認為文化與資本主義的結合有各式面貌。「文化研究」成為了這種精英文化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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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SCO對文化產業的定義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對文化產業的定義:「運用本質是無形的文化內容,結合創作、
生產與商品化的方式製造產品與服務,其產品與服務,基本上受著作權保障。」另也提及「以持續
且穩定的發展,對未來的文化扮演決定性的角色。」

故知文化產業著重的是「傳承」,並未提及「創意」一詞。文化與創意,兩者無必然相關。


按照UNESCO的定義,「創意」甚至可以是不必要的。重點在能否「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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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to 01  

Kyoto 02  

Kyoto 03  

上方圖片說明:京都祇園祭實況。


上方攝影作品影像來源:

http://pds.exblog.jp/pds/1/201206/26/31/e0272231_1648368.jpg
http://www.kansai.gr.jp/zh_TW/images/tourism_news/image_id118_n20130708_001.JPG
http://ecx.images-amazon.com/images/I/516Q2A538V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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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討論:祇園祭

觀光是標準的文化產業。

京都千年祇園祭,重點是代代相傳的「不變」,一點創意也不需要。但每年有多少人赴京都觀光?
(另外,他們會因為每一年都做一樣的事,認為該發揮一點創意嗎?)因為它的「不變」,形成了
非常強的文化底藴,凝聚了一股極大的力量。臺灣可以發展出如此強大的力量的基地在哪邊?後來
這些場所、建築、傳統、文化的下場為何?

ex. (負面教材)假的客家土樓、苗栗煙火節、櫻花節。

請想一想京都,他們會有「京都桃子公主選拔」嗎?他們會「公仔化」自己的人偶嗎?(像我們的
「王爺公仔」、「媽祖公仔」)

同學能想像京都辦蘋果公主選拔、請五月天跨年、放煙火吸引觀光客嗎?

如果這是正確的道路,為何從來不這樣想的京都人,看起來極端無趣、乏味、毫無創意可言的文化
呈現,卻締造了一年又一年的盛況?

2013年,有5152萬人次的觀光客造訪,含113萬人次的外國觀光客,而京都人口是147萬。看一看
城市的人口結構比例,這是非常震撼的數字。

有一句廣告詞叫「千年傳統,全新感受」。

在京都祇園祭,你看到的是「千年傳統,千年感受」。

祇園祭一千年前是怎麼樣,到如今,它依舊是同一個祇園祭。

註:關於日本的文化產業,在本期的閱讀書目《直到長出青苔》(杉本博司 著)會反覆提及。

(本書介紹:http://activity.taaze.tw/static_act/201008/11100234908hiroshi/hiroshi_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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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一例說明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之異

- UNESCO德國委員會在2007年發表《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in Germany》,
貌似ROC所謂的文創產業?

- 報告中提到,創意產業佔GDP的2.6%,而文化產業佔1.6%。兩者在德國發展上,各有不同
使命

到底,回頭看,我們必須自問:「創意產業」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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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a 01  

照片說明:台北機廠的工作參觀區域,在即將被財團蒐購之際,在文史工作者的力挽之下,
市長也承諾將之以古蹟保留。(攝影/A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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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工業至知識:創意產業

- 創意產業是英國提出的概念。1997年,工黨政府贏得英國大選後,落實其競選政見:由重工業
經濟轉型為知識經濟。(終結新自由主義對英國社會造成的傷害。布萊爾到現在依然在做類似的事)

- 七月成立文化、媒體與體育部(新任部長 Chris 的英國在地思想)

- 英國將創意產業定義為:創意產業乃源於個人的創造力、技藝、與才能為基礎,透過智慧財產權
的建立與開發,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

注意:還是沒有提到「創意」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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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本

- 在創意產業的定義中,一樣不出現「文化」兩字

- 文化可以是創意的選項,但非必然連結

- 創意產業重視個人文化資本的展現。

- 可與現代的新創公司與APP公司相互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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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創意與產業:中華民國在臺灣

接著,請同學思索你在此之前與之後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看法?

參考案例:松山文創園區、夢想家

批判:為何我們跟文創有關的東西,都變成了一家又一家百貨公司?窮到不行的文創團體反而在
經濟力不足下被排擠。(參考新聞:文創園區周邊房租飆 逼走藝文團體

臺南林百貨,可以當成是文化產業的典範。內有電梯,指針式的。老臺南人的驕傲。頂樓有神社、
二戰的彈孔。

過去有一大段時間被廢棄,為什麼?

二二八之後,林百貨被撤退政權接收,成為黨國用地。在黨國將駐在機關北移後,當地就成為
廢墟與部分榮民的居住地。

對照案例:某種程度上,「被消滅」的臺北菊元百貨。




註:榮民為「榮譽國民」的簡稱。用另一個的角度審視,那你和我這群「非榮民」呢?
進一步問,我們又是什麼身份呢?「榮民」是誰的「視角」?用意何在?

2016年6月,經過了一場看似經過刻意操作的公民記者社會事件,
且讓我們特別再補充一篇文章,思考這個族群的處境,
來自報導者:蕭伶伃:逃不出戰爭,走不進社會的「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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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課本告訴我們,觀光是「無煙囪產業」。這是傳統重工業經濟時代的解讀。進一步說,
用硬體建設,用硬體宣傳,你就會持續吸引到硬體的信徒。

信徒是誰?– 你現在看到的那些人。

離開、淡出的人會是誰?– 想要看這些,但是總是看不到的人。

「觀光」拉遠來看,其實它是「文化產業」。


反思:為什麼「文化」老是要扯到「創意」?京都千年祇園祭,是不是「最沒有創意」的
活動?它的結果,你認為是失敗了嗎?經常「自燃而燃」的臺灣,現在還有留下什麼是可
以發展的?如何實踐,如何對抗?

個人延伸:法國人發展文化的心態,與ROC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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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最重要的是先了解基礎、限制,然後知道何時要打破限制對自己的作品最有利。

這就是
創意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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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者 Aura 的部落格:http://freedom-or-liberty.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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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閱讀:指南宮分手傳奇(「論述」與「反論述」)

http://freedom-or-liberty.blogspot.tw/2012/02/blog-post_3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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