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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  

(圖片來源:http://goo.gl/RXUXWE

文/Josephine Hsu

今天,是平安夜,很多教會張燈結綵,慶祝著。但,在很久很久以前,聖誕節曾是一個
屬於難民的節日,是一個底層勞工家庭在逃難中,窮到只能睡在馬槽的故事。那晚產子
的,是一個未婚懷孕的少女,跟著一個跟她不太熟,但後來願意養大沒有血緣關係的孩
子的男人。


當然,後來的歷史考證讓我們知道,12/25不可能是耶穌的生日,那只是帝國平定民心、
收編宗教的統治手法。教會雖然順著政權「不小心」把日期搞錯了,也順便從地下組織
扶正成了國教,但新約聖經的開頭還是記載了這樣一個血腥慘案:羅馬派駐猶太地區的
希律王,在聽說一個嬰孩的預言後,派人把境內兩歲以下的男孩都殺光了。

是,這情節真有點像哈利波特的開頭。風頭過後,耶穌和他的麻瓜生母馬利亞、養父約瑟
遷往一個叫拿撒勒的小城,在那裡長大成人。護家盟應該要合理懷疑約瑟不愛耶穌甚至
虐待過他才對,不過根據記載,耶穌的童年比哈利好很多,他繼承父業,弟妹們也敬重
他,基本上算是一家和樂啦,直到三十歲他不知哪根筋不對跑去傳道為止。

在母腹中就經驗到流亡的耶穌,特別在意人們是否善待弱小和有缺乏者。他平常可不是
在富麗堂皇的大教會裡坐著傳道,反而都跟流浪漢、性工作者、孤兒寡婦在一起,總之
呢,社會認為誰髒誰不好,耶穌就往哪裡去,還跟他們吃吃喝喝、談笑風聲,男男女女
一起四處旅行傳道(唉額,信望盟出來說幾句話啦,這樣不怕亂倫雜交嗎)。

富可敵國的企業家跑來找他求助,其實,他只要講兩句好話,一大幫子門徒的傳道生涯
就不愁吃穿了,結果他超不識相的說「財主要進神的國,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難」。連
我們的總統候選人都恭恭敬敬的去面試,都不敢這樣對工商團體啊!這傢伙的白目還沒
止境的,他在聖殿翻桌叫罵,揭穿某些黑心廠商如何詐騙百姓、連窮人寡婦都不放過的
惡行。是說,擋人財路者下場都不會太好,何況掀桌子這可是暴民的行為啊!上帝子民
怎麼可以這麼不文明咧?這麼早就搞階級鬥爭,帝國跟資本家不聯合收拾你才怪。

傳了三年半的「福音」後,耶穌被抓起來,當成叛亂份子處死,不爽他很久的猶太人大
義滅親、帝國依法行政,還有耶穌自己的口供,絕無冤案錯判。誰敢質疑司法制度?誰
敢反對人民授權給國家的合法暴力?

不,我沒打算掃興的談死刑,我想談的是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上,竟然在懷裡擁著一
個他特別偏愛的男性門徒,那親暱到連 Sherlock 跟 John 或一票瑯琊綁眾男優們都得
甘拜下風了。而且啊,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耶穌還把母親託給這位門徒照顧耶,他指著
這位男士對馬利亞說:「看,妳的兒子」。以上都是聖經原文喔,聽起來是不是很像我們
這些異性戀會在婚姻裡交換的誓約呢!若不是誓約,就表示耶穌是個想提倡多元成家、
道德淪喪的壞人!你看,現在後世的教會要公投反對你了吧!

喔,我沒有暗示耶穌是同性戀喔,沒有足夠證據前不要亂說話比較好;而且說不定人家
是雙啊,也說不定他是史上第一個嘗試平等實踐非單偶制伴侶關係的先鋒呢,畢竟,三十
歲的猶太男子沒有結婚生子是不太可能的事。若耶穌有妻子,她怎麼看待耶穌跟門徒們的
關係呢?她又怎麼看待耶穌所傳的道呢?啊離題了,我只是想說,約翰福音這段如此有腐
味的描述竟神奇的被原原本本保留下來了,白紙黑字寫在聖經裡,只是那些宣稱絕對遵從
聖經的人們,很樂意無視這些細節,卻繼續抓著某些根本是翻譯錯誤的名詞跟去脈絡的經
文跳針跳針。(喔這只能另外看懶人包:https://goo.gl/ALQkVx

耶穌留下的誡命,總歸來說只有一條:「愛人如己」,這可不是現代基督徒那種「神愛你,
但你要改變性傾向」,而是你希望過怎樣的生活、你希望擁有什麼樣的尊嚴,請設法讓每
一個人都擁有。愛人如己,是關於如何實踐一個平等、公義的國度,對那個時代的人而言,
那是否定帝國統治基礎的政治行動、是挑戰所有既得利益者的革命宣言。他上十字架為的
從來不只是個人意義的救贖,而是以一個愛的行動讓人們看見結構之惡,那才是終極的救
贖。

這是我所認識的耶穌、我所認識的聖誕節。在信望盟高興的慶賀守護家庭的公投連署第一
階段門檻過關之際,我仍願意說自己是一個基督徒,因為我的耶穌說的是:「來,跟從我,
愛人如己,扶助弱小、餵養窮人、善待孤兒寡婦、與困苦人同在、不要在地上累積財富」。

他是十字架上的政治犯、良心犯,是一個護家盟、信望盟從來就沒有了解過的「敵人」。
是的,主流基督教真正的威脅哪裡是什麼家庭崩解、同性戀、女性主義跟性解放?是耶穌,
是耶穌啊!是那四本記載了他的言行,而被教會一項一項遺忘、違背的福音書。

今晚,是平安夜,你會在溫暖的教會裡?還是在街上尋找祂的身影?

今晚,基督徒,你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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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後記:

約翰福音那段不是「超譯」也不是腦補,已經有不少神學論文著作深入探討過這個主題。
順道綜合回應一下收到的批評:我想既然要談聖經,就必須引用「全本」,信仰的精神,
也應該全面顧及。很多人以為神的愛還是有但書,因為有「公義」必須滿足,這本身就是
個很大的誤解,才會有不少基督徒說出「神愛罪人、但恨惡罪」這種根本不是基督信仰精
神的東西。

首先,聖經對「罪」的概念並不是對某些行為的限制貶抑,罪的意思是「與神隔絕」,
不再犯罪的意思當然也不是戒除特定的行為或滿足某種道德觀,是不再把自己跟上帝之間
隔絕開來。

再者,即使沒有以赦罪、恩典為主軸的新約聖經,只有猶太人的希伯來聖經,也就是基督
徒以為的舊約律法,猶太人也不會說出「神有恩慈,也有公義」。事實上,猶太人認為愛
與恩慈,就是公義本身,愛與公義不可能是衝突的,沒有愛的「真理」,就不是真理,這
點在約伯記、約拿記等書,尤其清楚。而身為猶太人的耶穌比我們更懂得舊約裡所談的信
仰裡的精神,祂在四福音裡的教導映證了這件事:律法的一筆一劃的確沒有廢去,它們都
在愛裡被成全了,律法沒有變成一張清單,反而成為有機、動態的幫助,使人類在各種不
同處境下,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你的標準和我的必然不是相同的。

這才是由愛成全的律法,否則,我們都改宗法利賽派就好了。

而且這種公義說完全不理會耶穌所講的「公義」,不是個人性的,而是全人類的,是指整個
不平等、無法給予人性應有尊嚴的系統,以世俗語言說,那是政治性的意思啊!不是你個人
清高的道德高尚。

過去五百多年,馬丁路德與奧古斯丁的救贖觀綁架了整個基督教,他們的神學並非沒有值得
參考之處,卻也有其限制,再被現代教會再斷章取義一番,就變成如今充斥整個基督教的那
種最糟糕、最廉價的救贖觀,當「聖潔公義」變成了一種道德行為檢核表,我們也成了用行
為買賣救恩的教徒,那與贖罪券何異?

尤其,是誰在定義那個罪的標準?基督徒有這種權利說什麼事或什麼行為一定是罪嗎?不是
都說審判是上帝的權利嗎?現在被定為「罪」的,為的究竟是上帝,還是吸引更多金錢奉獻
的工具?



來源:https://goo.gl/t1JI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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