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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tinyurl.com/odb58vm


看來小朱對於 LeBron James 出走騎士隊的整個過程非常火大,
其實,省去本文一些比較情緒化的字眼,我大概算是贊同他所提出的幾個重點。

James 這次確實走得很不漂亮,
至少,在人情上,之於老闆和當地球迷,真的就是沒有把面子作足。
(我相信他們永遠不會原諒他如此這樣對待自己的事情)

我想,這整起個事件,
不論 James 未來有沒有拿到總冠軍,永遠是個可以被拿出來戰的爭議點。

不是不准一名無心戀戰的球員離開,那純是「結果」;
問題的癥結點,在於「方式」,還有他在當下展現的「態度」,
說實話,Cleveland 從來沒有虧待這位出身家鄉的天才球員,
他們的憤怒,不難理解,但是也感到更大的無奈。

這一種無奈,或許只有身為未來名人堂等級的超級球星,他自己才會真正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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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彥碩

LeBron James 宣佈到熱火隊去,與 Dwyane Wade 和 Chris Bosh 合作,震撼了整個NBA。
本來嘛,球員東跑西跑是很正常的事,但是LBJ這次做得極不漂亮,讓人整個感覺非常的差,用
「背叛」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在受ESPN專訪一小時後,讓人感覺到,這一切都是個早就套好的炒作跟陰謀。這廣告還是LBJ自
己的公司去招攬的,而這些事,等於是涮了之前跟他接觸的那些球隊一把,尤其是這七年來,待他
如「皇上」的騎士隊,更是有被徹底欺騙的感覺。我可以接受他離開騎士隊,但要走也要走得漂亮,
用這種「耍人」的方式離開,就是「赤裸裸的背叛」。為什麼騎士隊球迷會憤怒?為什麼騎士隊老
闆用詛咒而不是祝福的方式來看待?他們的情緒可以理解。而經此決定之後,LBJ變成了家鄉的叛
徒,因為騎士隊並沒有對不起他,而他用這種方法對待騎士隊,讓人感到心寒。
 
●不管LBJ到熱火隊是「重新開始」,還是叫什麼玩意兒,但大家對他去熱火隊普遍能「看好」對總
冠軍是「更有希望」。Wade 加上 Bosh,已經具備了在NBA裡奪冠的實力,即便其他的配件不是
那麼好,以這三人的能力足以填補。而看看波士頓塞爾蒂克隊的三巨頭,讓其他的隊員打出了不錯
的成果,你不用懷疑一個事實:James 有希望在未來幾年內得到冠軍。
 
●也許很多人會懷疑,Wade 會不跟 James 爭老大嗎?我覺得這種懷疑是多餘的。Wade 是個可
以當老二的球員,他很成熟,即便是要他犧牲一點他也願意做,因此我以為在這個事情裡,他的犧
牲最大。Bosh 從來就不是個優秀的領袖球員,球隊的領導權還是會在 James 與 Wade 手上。
 
●但是,他才幾歲?25歲就放棄了以一己之力打天下的念頭?說句難聽話,實在是個「懦夫」的決
定。此後他就算贏得總冠軍,那也不會是LBJ的總冠軍,因為熱火不是他的球隊。這是 James 要的
嗎?如果是,我覺得他實在是太輸不起。一個英雄絕對不是從頭贏到尾才叫英雄,如果他在熱火隊
還贏不了總冠軍時,他的歷史評價將會是什麼?單就這一點,他比不上 Jordan,也比不上 Kobe,
這個決定會讓他受到一個受爭議的歷史評價上—即便他在未來會得到總冠軍,我都不會認同他。
 
●我很感慨,雖然「忠誠」兩個字,在職業運動的市場裡,不能當作唯一,但是職業運動也沒有到
可以拋棄這兩個字的時候。今天騎士隊怎麼對LBJ的,大家有目共睹,結果他還是背棄了這個球隊
這個城市,這個他從小長大的地方。如果是因為騎士隊拿不到冠軍,所以他要離開,難道LBJ沒有
責任帶領這個球隊再拼?難道球隊輸球,LBJ沒有責任?所以,2003年這一梯的「黃金世代」,
在我看來,其心志薄弱程度,除了 Wade 與 Carmelo Anthony 外,都比不上1996年那個黃金
梯隊。他們可能球技很好,體能天賦都很優異,但他們的心志太弱,離「偉大」兩個字,還真有一
段距離。
 
●如果 Pat Riley 再復出,熱火隊會變成NBA裡的新全民公敵。凡事都有個道義,你就算不知道
「意義」是什麼,也應該有「義氣」。接下來我們幾乎可以等著 Riley 再度上演當年趕走 Stan Van
Gundy 的戲碼,這算他媽的什麼玩意兒?
 
這個決定,會對LBJ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我是無法估計。即便他贏得總冠軍,願意承認LBJ的「天下
第一」地位者還有多少?還是要打個大問號?最可憐的是騎士隊的球迷與克里夫蘭全體市民,白養了
這麼多年的超級巨星。以後怎麼辦?再陷入新的沉淪?我想都不敢想了。
 
從今而後,我不會再支持LBJ;如果 Riley 復出,我就反熱火到底。太低級了,低級到令人感到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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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 of a Beach」,這是NY Post對 LeBron James 來到熱火隊,所用的標題
(http://www.nypost.com/lebron),真夠狠的,堪為我輩好好學習。

紐約客的反應強烈,當然可以理解;他們可以接受他們爭不到LBJ,而他留在騎士。但他們無法接
受LBJ投靠邁阿密,特別是他們的另一個大仇人,Pat Riley,這一段恩怨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就
存在著,現在他們沒有把 Riley 的照片貼在小便池裡,已經很不錯了。現在他們最想要的 James
到了熱火隊,如果 Riley 又復出擔任總教練,我已經可以想像麥迪遜花園廣場會比伊拉克還要恐怖。
或者,我們可以在騎士或尼克的主場,在迎戰熱火隊的時候,到處看到 Delonte West 跟皇太后的
照片。

前一篇文章我痛罵LBJ,已經預知球迷的反應可能為何。但說實在話,一堆來罵我的人都是看標題
不看文章的文盲,有些球迷舉的例子甚至很好笑。我幾時說過James不能轉隊?但是一個25歲的
球員,卻不想獨力去完成建功立業,Charles Barkley 說得好:「我若25歲的話,我會試著獨力
去贏得一切,我想成為那樣的人,但 LeBron 則永遠不會了。」
 
這不是去管他是不是自由球員的問題。
 
如果LBJ不是個五星級球員,不是可以跟 Michael Jordan、Kobe Bryant 並駕其驅的球員,我管
他去那一隊?
 
但就因為他是 LeBron James,未來幾年還可能再拿兩、三個年度MVP的超強球員。
 
25歲時就承受不了失敗,25歲時就想選擇更快的方式達到成功,那麼,我能對他期待什麼?我
看到的是,一個超級球星的軟弱。他讓我想起,原來在今年東區冠軍賽第五戰裡,LBJ 那個出其
離譜的表現,原來是他超級強悍的球技下,隱藏的另一面。他選擇了自己降格,那麼,他再也不
是原來那個上天入地、唯我獨尊的 LeBron James。
 
我想起以前上國文課時,陳之藩那篇「哲學家皇帝」一文中,講到的美國年輕人:「青年們一切
都以自己為出發,承受人生所應有的負擔,享受人生所應有的快樂。青年們的偶像不是叱吒風雲
的流血家,而是勤苦自立的創業者。」現在這種「美國精神」,我在90年代那批人身上看到了,
而在2000年以後的這些新生代球星身上,擁有這種特點的人,太少了。當你看到像 Kobe Bryant、
Allen Iverson、甚至是像 Steve Nash、Paul Pierce 等那些球員,他們難道沒有機會去投入一支
更強的球隊贏得總冠軍嗎?但他們都選擇了留下奮戰,他們是具有陳之藩先生筆下那些擁有「美國
精神」的人們。但 James 才拼了七年,就打退堂鼓,他曾經離總冠軍如此接近,如今球隊越打越
倒退,他不需要檢討自己嗎?今年對波士頓打得第五戰是怎麼回事?球迷總怪其他的隊友不爭氣,
而在那場比賽裡,他打得畏首畏尾,其他隊友是要怎麼拼?
 
如果今天 James 奮戰到了30歲,他還沒拿到冠軍,想要轉隊試試,不會有這麼多批評的聲浪,
這就是問題之所在。他欠的,不是只有騎士隊而已,而包括了整個俄亥俄州以及克里夫蘭這個城
市。這不是單純的球隊與球員之間的關係,還包括一個州、一個城市與一名球員之間的感情。在
這七年裡,LBJ 就是克里夫蘭的名片,所以有些球迷不要單純到把 James 的離開視為「理所當
然」,於理,LBJ 沒做錯什麼;於情,他錯得太大了。
 
2010年起,NBA再也沒有「皇帝」了。「皇上」是不會做老二的,在邁阿密,LBJ就是邁阿密
球迷心中的老二,老大是 Wade,還真有出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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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 Dan Gilbert 的重砲轟炸後,LeBron James 終於作出了回應。他要 Gilbert 跟他的幕僚
「照鏡子自省」,並說他會為此付出代價。但 James 也承認,他並未告知老闆他要離開的決定。

看到這個新聞,我把對 James 的厭惡再往上加一級,我深深的覺得,自己沒有罵錯人。

有哪一個負責任的員工,在離職的時候,會不告知他的老闆或上司離開的?你 James 可以走,
我從未說過他不能走,但他走得非常難看。所以騎士隊的老闆跟球迷為什麼會如此憤怒,就可以
理解,也可以同情 Gilbert 那封被 David Stern 罰了10萬美元的致球迷公開信。

James 批評 Gilbert 的話,讓我想起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是的,只要你喜
歡,沒什麼不可以,但必須在你合法合度的範圍內。自由球員約滿走人,所以不必通知老闆,這
是什麼話來著?所以大家在離職的時候,拍拍屁股走人就好,連說都不必說?球隊沒有明確告訴
你要不要續約,你說要自己去找工作,不會有人怪你;但騎士隊已經明確希望跟 James 續約,
他不吭聲也就算了,還直接開記者會,老闆事先都不知道你要做什麼決定,還透過電視直播,還
自己公司賣廣告,這不是羞辱是什麼?這不僅在羞辱騎士隊,而且是羞辱整個克里夫蘭,甚至整
個俄亥俄州。

大家不妨去試試看,要是你那天離職的時候,不事先告知也不交接,而你又是擔任一個重要職位,
你原有的公司老闆跟同事會不罵你嗎?今天因為你是「LeBron James」,正是在鋒頭正健的時
候,沒人敢不買你的帳,但到你弱勢的時候,誰還不落井下石?連做人的基本道理都不懂,在騎
士隊這七年根本白待了,上帝教會他打籃球,卻沒教會他如何做人。幫 James 說話的黑人民權
Jesse Jackson 領袖大罵 Gilbert 把 James 當「奴隸」,他應該問問,James 是否已經遵守了
一個職場的基本倫理。只有「奴隸」在逃跑的時候是不會跟主人說的,是 James 自己把自己當
做了「奴隸」,不是別人把他當「奴隸」。
 
如果這些新生代球星,他們創造自我的「標籤」是這付德性,那他們那種風骨跟1996年的那一
梯的,就差得太多了。我很慶幸2003梯的球星裡還有像 Dwyane Wade 與 Carmelo Anthony
這樣的球員,但 James 的言行,只會讓人感到他很不成熟而已,這叫「得了便宜還賣乖」,他
甚至不如上述兩人,談何跟 Michael Jordan 或是 Kobe Bryant 比肩?

NBA歷史上,從未有一個超級球星,在他轉隊的時候,跟老東家的關係會搞成這樣的,這也是
史無前例的。正因為 James 每天早上被自己帥醒,所以他從不照鏡子自省。我敢肯定現在聯盟
中想擊敗熱火、擊敗 James 的球員,會比想加入他們的球員還多,因為這個球員已經失去了他
們的尊敬,他自己把自己玩 low 了,而看看他所比肩的那些球星,那個像他這樣的?身為一個超
級球星,不但要以藝業驚人,還必須以德服人,James 現在能服得了誰?

球員可以「自我」,但要有自己的格調。而 James 的「自我」,將使得想看到他失敗的人比想
看到他成功還多,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來源:

http://tinyurl.com/293ex3t
http://tinyurl.com/2c2ouh5
http://tinyurl.com/26gux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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