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  

誠實說,我不是棒球人,而關於棒協的種種,
大多也都是從我一些球探朋友或是老球迷口中建立起一些輪廓。


若你好奇為什麼這次WBC以後,棒協和一些重要人士為何被端上檯面批得這麼慘,
有些始末我們也許可以稍作一下了解。
(我一共整理出了三份易讀資料,包含一個懶人包)

這是一篇有點用力的文章,而為了稍微平衡,除了放上指證歷歷的ptt懶人包,
最下方我也另外再附上一篇關於棒協的短文(報紙的社論投稿)
希望可以幫助讀者了解並釐清釐清本議題的一些主題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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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的中華棒協

文/David Lin網誌原文

看到這次經典賽棒協這樣亂搞還可分到快900萬,實在無名火起,上次蘋果的社論把我偷婊棒
協那一句刪掉,乾脆直接這裡寫一篇。

很多人看到台灣球員在日本沒早餐吃然後坐飛機還要分批回來,就痛罵官員無能,不過,首先
要表明的就是,棒協並非政府組織,而是依國民體育法第8條第1項及施行細則第3條所成立的
「公益體育團體」。



而為什麼棒協這次這麼亂搞?因為原本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2條,
是由棒協負責組訓國家代表隊,但是因為經典賽的參賽球員除了少部分業餘以及旅外球員外,
主要還是由中華職棒球員為骨幹,為了避免再有像2009年的第二屆經典賽因為徵召不順結果連
中國都打不贏的慘事,所以這次才改由中華職棒負責徵召、組訓,結果中職一開始就決定打破
往例,要給選手出場費,讓棒協丟盡顏面,所以開始扯後腿,先是杯葛說不宜發出場費,又說
林瀚、曾仁和兩個業餘球員不應該拿中職發的出場費,理由是打國際賽已經有國光獎金了,怎
麼可以再拿出場費,之後卻又被抓包根本就沒向政府申請國光獎金。

不過,亂搞,其實也不過就是棒協的優良傳統而已。

在職棒成立之前,棒協總攬全國棒球事務,包括甲組聯賽以及讓球員又愛又恨的陸光隊選拔,
每年可以從政府手中拿到大把經費來「推廣棒球運動」,但是1989年中華職棒成立之後,因為
當年職業球員還禁止參與尚屬業餘性質的國際比賽,棒協為了怕好球員一次被中職吸光,所以
與中職協議,未役以及未滿23歲的球員不可以打職棒。1988年台灣兵敗漢城奧運後,重點當
然就放在1992年的巴塞隆納奧運,而這支代表隊其實是從1986年開始組訓,為了避免重點球
員如郭李建夫、江泰權等人被職棒挖角,棒協還每月發給這些球員數萬不等的營養金。巴塞隆
納奧運結束後,代表隊成員化身為俊國熊、時報鷹,在隔年加盟中華職棒,大失血的國家代表
隊因為之後僅能由菜鳥組成,所以1995年日本倉敷亞錦賽台灣連兩場遭南韓、日本血洗,也
丟掉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參賽權。

1995年底中華職棒聯合緯來,踢走已經轉播數年中職賽事的年代電視台,年代老董邱復生一
氣之下,又聯合數次被中華職棒拒絕加盟的聲寶巨人,成立台灣大聯盟。台灣大聯盟成立之後,
連續觸犯兩次中職與棒協的禁忌,本來中職與棒協協議未役球員不得打職棒,但是1998年台
灣大聯盟吸收甫從穀保家商畢業的強投陳志誠加盟;此外,1997年國際棒總開放職業球員參
與國際賽,但掌握國家代表隊組訓權力的是中華棒協,所謂「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
本來明爭暗鬥的中職與棒協,便聯手鬥爭台灣大聯盟,台灣大聯盟因此成立「台灣棒協」來跟
中華棒協相抗衡,這場戰爭還一路打到內政部去。

棒協怕球員被中職挖角,中職也怕球員被日職挖角,職棒成立後就跟日職協議互不挖角,像
1999年以菜鳥身份投出連三場完封的統一獅菜鳥曹竣崵,面對養樂多的挖角,領隊郭俊男就
說洋將可以隨便挑,但是曹竣崵不放人,所以統一雙手奉上了洋將雷猛,留下了曹竣崵(其實
他是要送給中日),而台灣大聯盟則不然,除了比賽與轉播之外,他的目的之一就是仲介球員
出國,所以他跟美、日職棒的關係不錯,像日本方面就找來了在日本具有崇高地位的郭泰源來
當高級技術顧問,還可以找來一堆退役日本名將加盟,例如渡邊久信、石井丈裕等人,也因為
台灣大聯盟跟美、日職棒的關係不錯,所以一堆人選擇拿台灣大聯盟的營養金,將台灣大聯盟
當作出國的跳板,例如曹錦輝、許銘傑、張誌家等人。

除了這些旅外球員外,台灣大聯盟還吸收了一定數量的高中畢業球員加盟,這些人的共同特點,
就是大多是從台灣大聯盟舉辦的「金龍旗青棒賽」發跡,棒協除了濫用陸光隊(也就是後來的
國軍、國訓隊)選拔的權力,讓這些未役球員收到兵單後只能去當大頭兵,無法入選陸光隊維
持身手,以及在國家隊選拔時排擠台灣大聯盟,例如1999年漢城亞錦賽,台灣大聯盟僅謝佳賢
一人入選,曹峻揚退出後,還寧願選黃士魁而完全沒有考慮台灣大聯盟的選手,然後中職與棒
協更是批評這些未役球員沒當過兵,身心未健全就打職棒,拿高薪或高額簽約金會導致價值觀
扭曲等等,當然,對於中華職棒在球員還是學生的時候就發營養金綁球員會不會導致價值觀扭
曲這件事,一定是裝死不提,例如王金勇被兄弟選走之後,還要賠好幾百萬營養金給統一。

其實,只要稍微想一下就知道,除了南韓以外,那些在國際賽場上把台灣修理得丟盔棄甲的球
員,哪一個是當過兵的?只可惜在那個民智未開的年代,還是很多白癡選擇相信棒協跟中職講
的鬼話。

然後,像這次在對南韓與日本因為被總教練謝長亨偷局數而丟分的郭泓志,1999年高中畢業
後入選青棒國家代表隊,卻在集訓時被經紀人,同時也是興農牛前副領隊張高達帶走與道奇簽
約,棒協與中職便發動輿論來批評他,所以當時郭泓志耍大牌、配合度低之類的言論統統出籠,
棒協甚至在自己發行的棒球世界雜誌上以專題痛批「誰要郭泓志?」,嚇得這個當時才18歲的
孩子躲在家裡不敢出來。但類似的事情,一年前也才剛發生過,1998年曼谷亞運結束後,兩
聯盟爭相邀請陳金鋒加盟,陳金鋒最後也是在張高達的仲介之下與道奇簽約,跌破一堆人眼鏡,
但卻受到大家的祝福,因為他拿的是台灣大聯盟的營養金,中職攔胡成功還是個對那魯灣鬥爭
的大勝利。

之後的發展,相信台灣的球迷不會忘記,2002年的釜山亞運,為了奪金,郭泓志再度入選國家
隊,又因為沒有服兵役,所以無法回台灣參加集訓,必須直接飛往釜山與其他人會合,但郭泓志
早在當年便被棒協宣布永不錄用了,何以釜山亞運可以再度入選?喔,棒協是說「青棒國家隊」
永不錄用啦,這種智障說法大概只有白癡才會信。

喔對了,說到釜山亞運,就順便提一下張家浩好了。同樣入選國家隊的張家浩,因為撲球導致
手腕受傷需要開刀,經過評估,手術加復健費用約需50萬,但是棒協拒絕支付。

棒協讓球員沒早餐吃、分批坐飛機回來、杯葛出場費、發假停車證給中職會長黃鎮台等種種作為,
其實不過顯示這些人的小鼻子小眼睛,比起棒協所肩負的「重責大任」,其實都只是小菜一碟。
前面就講過了,棒協依法總攬全國棒球事務,所以正常來說,棒協想的應該是如何將台灣的棒球
發展好之類的,但是棒協沒有,反而是在職棒成立後為著自己的利益鬥爭中職,台灣大聯盟出現
之後,就聯合中職一起亂搞以及鬥爭台灣大聯盟,等最後台灣大聯盟也被鬥倒了,棒協又開始跟
中職相互鬥爭與亂搞。

2008年北京奧運跟2009年第二屆經典賽,台灣接連敗於中國之手,一堆人鼓吹要「救棒球」,
然後2008年「黑米事件」發生後,除了一堆球員被抓走,還順勢倒了中信跟米迪亞兩支職棒隊,
於是台灣一口氣成立了台北市、台北縣(新北市)、桃園航空城以及台中威達超舜等四支業餘城
市隊,除了在合庫、台電之外讓業餘球員有更多選擇,尚且讓前中信與米迪亞的球員有棲身之所,
因為這兩隊的球員如果要打職棒,必須參加「特別選秀」,沒選上的就沒球打,而城市隊的成立,
讓這些球員有了暫時的避風港。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某項運動如果要能蓬勃發展,除了基層廣泛的投入再經過逐層的競爭與淘
汰,才能選拔出優秀的選手外,如果在金字塔頂層有足夠的就業機會,才有辦法吸引更多人投入,
這兩個要件,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所以像阿扁之前說要送20個小學生去讓巴拉圭「代訓」,希
望之後他們可以幫台灣踢進世界盃的會內賽,絕對是行不通,剛好證明阿扁對於體育根本就是大
外行,也還好他這個腦殘政策最後因故終止,不然就成了真正的「八年遺毒」。

日本有「松坂世代」,台灣也有「金龍旗世代」,台灣大聯盟的成立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而
金龍旗青棒賽的舉辦則促使更多人參與棒球運動,將台灣從本來「北華興、南美和」,職棒天天
喊人才不足的情況,轉變為青棒隊如雨後春筍般成立,也在數年後收割,如林智勝、高國慶、陳
鏞基、彭政閔等中生代骨幹,全都是所謂的金龍旗世代。現今台灣職棒不過四隊,加上二軍不過
八隊,粥少僧多的情況下,淘汰率甚高,許多球員還來不及成長茁壯,就被「免洗」了,例如前
兄弟象劉裕安等人,而合庫、台電原本就不收打過職棒的球員,所以如果沒有城市職棒隊,這些
球員等於宣告野球人生終結。

這些球員,不一定是沒有實力,可能只是運氣比較不好或剛好低潮,有了城市隊,就提供他們重
返職棒的機會,例如前面提過的張家浩,2009年球季結束後被興農釋出,加盟了台中威達超舜,
所以得以繼續接受訓練與比賽,之後在2010年再度加盟 La new 熊。美國與台灣、日本不同,
在棒球金字塔中,業餘社會人一環直接被拿掉,但是在大聯盟之外,還存在著為數不少的獨立聯
盟,等級較高者,如大西洋聯盟,就有辦法邀請一些前大聯盟球員加盟,除了提高人氣吸引球迷
外,因為競技等級較高,所以通常還可以把這些球員「賣」回去給大聯盟,例如被一堆蠢蛋嫌到
爆炸的前統一獅投手威廉,本來是巨人1999年的第一輪指名,但是因為時運不濟等,輾轉在
2010年來到統一,年底以他7勝9敗13救援、防禦率3.01的成績被認定為不符戰力而解約,隔
年就是加盟大西洋聯盟,但是他的合約在6月被天使買斷並直接放在3A,沒多久就被升上大聯盟
並且進入天使的先發輪值。

回到主題,對於那些職棒退役球員,偉大的棒協要求城市隊在2010年起減少到10名以下,
2012年更須減少到5名,棒協的理由是這些球員打職棒拿高薪已經賺很飽了,不應該來跟剛畢
業的學生搶飯吃,問題是,大部分被免洗掉的球員都還不到30歲,甚至不到25歲,在人生剛要
起步的時候,就因為時運不濟以及混蛋棒協的夾擊下,野球人生終結,對於這一點,棒協當然是
裝死不敢回應。

值得探討的是,這些職棒退役的球員,到底是為什麼連回去打業餘的機會都要被封殺?如果「打
過職棒」就是一種原罪,那嚴格說起來,這些球員仍然是身家清白,卻要被棒協封殺,但是
2002年大榮鷹海外試合,棒協秘書長林宗成偷拿網虎阿誌的圖去製作商品販售,最後在2008年
遭台灣高院認定有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林宗成一直說棒協也要跟職棒一
樣,採行高道德標準,啊林宗成你這有前科的「更生人」,道德標準是多高啦?還可以繼續擔任
高位,繼續扯台灣棒球的後腿呢?

球迷們,你不憤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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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註:點此可觀看ptt板友精心整理的圖文並茂「棒邪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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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棒脅」

2013年03月12日

文/林欣曄(台灣大學法律所研究生 )


本屆世界棒球經典賽(World Baseball Classic,WBC),引發極大爭議的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簡稱棒協),前身為台灣省棒球委員會,於1948年由時任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副廳長的謝東閔
推動組成,並兼任首任名譽理事長。歷經省棒球委員會、中華全國棒球委員會乃至現今中華民國
棒球協會等改組,本屆經典賽台灣隊打出晉級八強的史上最佳成績,場外棒協「內鬥內行、外鬥
外行」的「經典」表現,也成為球迷和媒體矚目的焦點。究竟,棒協擁有多大的權力,以及它和
職棒聯盟如何產生錯綜複雜的恩怨情仇,有待從歷史面加以探究。

首先,棒協成立的法源為1929年國民政府頒布的《國民體育法》,該法制訂依據是1927年所公
布的《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當時包括棒球在內各項體育運動的教育政策,皆與國
府的訓政與軍事化目標密切相關。國府來台後,對自日治時期已興盛於民間的棒球,從「去日本
化」思維的打壓,到「發現」它具有宣傳國族主義的潛力,棒委會的存在,自始就為棒球染上為
政治服務,以及官方的黨國色彩,此由紅葉少棒的神話即可見端倪。

其次,延續省棒委會的「傳統」,棒協的政商關係濃厚。謝東閔作為前副總統固不待言,棒協改
組後的首任理事長謝國城更跨足新光集團,為政商兩棲之人物,繼任的嚴孝章為中國國民黨中央
委員、唐盼盼為《中央日報》社長,此外,唐盼盼兼任中華職棒聯盟會長,與來自商界的兩位理
事長,聲寶總裁陳盛沺與美孚建設董事長彭誠浩,開啟了棒協與中職合縱連橫、明爭暗鬥的鬩牆
戲碼。

選訓經費應要透明

包括未役球員代訓、營養金及簽約的問題、職棒轉播權的搶奪等等,棒協內部因分別支持中職聯
盟與台灣大聯盟而曾有分裂成所謂「兩個棒協」的時期;其中「陳系棒協」因聲寶巨人擬加入中
職遭拒而與年代電視台合作成立台灣大聯盟向中職挖角,「彭系棒協」則以國訓及國家代表隊選
拔的權力加以反制。而目前棒協核心成員也幾乎都是具有商業實力者,立委、市議員等民意代表,
以及身兼球員仲介經紀人的棒球界人士所組成。

對此,體委會不但得罪不起棒協,也無法可管。第一、職業運動欠缺法律規範,《國民體育法》
亦無排除營利活動之明文,使棒協與中職的權責含混不清;第二、棒協尚得藉由國家代表隊教練
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成人棒球隊及球員管理辦法等法規授權,掌握選訓權力、經費
申請以及舉辦國內外賽事之票房、周邊商品收益及器材招標等獲得利益,至於是否專款專用於
「推廣棒球運動」則依舊欠缺相衡的監督制度。

綜上所述,基於黨國色彩、政商關係,以及享有「治外法權」的龐大利益,對於球員、球迷及整
體棒球運動而言,國家棒球資源僅能在棒協主導之餘,運氣好一點的話,看能不能多少有些剩餘
的反射利益。因此,建立明確的組織辦法、及公開透明的選訓及經費金流的制衡程序,應是改革
台灣棒球環境的當務之急。




來源:http://tinyurl.com/coqj5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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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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