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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來源:TK)

文/TK


之前在飯桌上,跟一群大男生聊開了這個話題:「會不會介意女朋友收著前男友送的
禮物?」


在飯桌上,我說:個人沒什麼好介意的。我甚至希望她把每個階段的禮物都好好收藏,
那是專屬於她的成長軌跡。我覺得很好。

醒來後,我發現一桌充滿敵意的眼神。

男人們表示狐疑,表情顯示:這種觀點好傻好天真。

終於有一位代表勇敢開口了。

「我持不同觀點。呃.....我想說的是......你現在會這樣想,是因為你以前沒遇過。」

其實這個原則在我學生時期就徹底想過了。

「不介意,而且請好好收藏」,這就是十幾年思考後的最終結論。

覺得有意思的是,如果沒有打開這個話題,我還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在每個人的腦中
可以差異到怎樣的程度。

聽他們說著發生在自己或朋友身上,跟商業苦情歌歌詞高度重疊的故事,原來有情人
被無情傷是常態,無怪乎這類音樂總有市場。我確實這麼想。

身為已經有點年紀的人,愛不愛,我現階段認為只是次要的「個人定義問題」。相處
起來不覺得累,這一點比較挑戰。不會走下去的人,你叫她把這一輩子收過的禮物全
部丟光乾淨,也改變不了不會在一起的事實。真正有心一起走的,這就是她過去的生
活切片。既然是生活,就無關對錯,只有當時眼界與認知的格局是什麼狀態。

如果覺得那個禮物真的很不錯,或是很好看,或是這個人很難忘,就留著啊。我覺得
不用丟掉。

「那前男友寫的信呢?卡片呢?照片呢?你也不介意喔?」

留著啊。對我而言,本質上是一樣的。

身為一個從國小就開始寫日記的人,很能感受「成長」這件事。那些留下來的文字與
影像,總有特殊效果,對著不同時刻的自己深刻對談。

「可是那些是別人留給她的,又不是她自己寫的。」

我看待這些東西是大同小異的。透過文字,她或許會想起過去的這段時間,經歷了些
什麼,跟日記同樣有種神奇效果。想留就留囉。如果覺得對方文筆真的太差,辭不達
意,丟掉無妨。覺得對方是很棒的人,想當成紀念,要護貝要裱框都可以喔。

「你會查她的訊息或來電嗎?」

不會。而且我覺得沒必要。有些事情她可以不用全盤告訴我,我選擇了她,就是選擇
了她,我沒有理由拒絕相信她的判斷。

「那你怎麼掌握是不是還有別人在搞什麼鬼?」

誠實說,我一定無法控制別人有沒有要搞鬼。但我只知道如果選擇了她卻又不信任她,
我們的未來就沒得談了。

大家點點頭,低著頭把這頓晚餐吃完。




後來我就再也沒被找去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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