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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的內容實在是有夠精彩。

我下面有提供連結,歡迎大家連過去看喔~



刊號:2009. Feb. Issue13
一隅三反/獨善其身

新 不同居時代!

【二版上】

專欄名:犢本概灠
話說同居(編輯室報告)/藍川芥

在我還小的那個時代,爸媽以及師長給我的觀念都是-男生跟女生要住在一起,那一定
就是結婚之後;或者反過來想,也許那麼小的時候,愛情或婚姻對我們來說還有點遙遠。
高中、大學的時代,我開始瞭解「同居」這件事,從一開始覺得匪夷所思,到後來被整
個社會價值觀洗腦到欣然接受,只是那時候的我始終覺得說不上來的一個怪。要不結婚?
為什麼要說試婚?或者有其他理由?

當然,有很多人因同居而分手,也有人因同居而更加相愛的步入禮堂,這是一種選擇,
但的確也為很多身心靈都還沒預備好的愛情,多了一場冒險。因為,有很多「一模一樣
的問題」在婚後原本可以堅強面對的,但卻在同居時獲有逃避的藉口,那是因為婚姻多
了更深的承諾與責任,你不可以想離開就離開,你們會有更大的勇氣一起去面對。

婚姻是一紙契約,也是至愛的表現,住在一起不是為了享樂或「試試看再說」,因為你
需要面臨的考驗太多,那都是需要擁有「認定彼此、非你不娶/不嫁」的堅定意志才能
度過。
於是這一期犢報,我們提出「新不同居時代」的觀念讓大家思考,並且請到音樂
人阿弟仔寫了篇犀利的文章,很多篇文章的想法都「異於平常」,也許有很多你根本沒
想過的觀念,但卻不啻為一種轉變思想的開始,希望這一期犢報,能為你未來的愛情帶
來幫助喔!


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asurepublic/24570250

(本期內容非常精彩,歡迎點過去「另存目標」下載來看)

以下,我先貼一篇很棒的分享文─阿弟仔寫的那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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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獲獎經歷:
第12屆金曲獎最佳國語男演唱人獎(2001)
第19屆金曲獎最佳單曲製作人獎(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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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正大光明的做愛!     


文/阿弟仔

我,沒有同居的經驗,結婚快四年。

我有很多朋友正在同居,有的同居超過十年。

也許是因為我還沒有小孩,所以我分不太出來自己跟他們的生活有何不同。我問我的朋友
為什麼不結婚,有人是嫌麻煩、有人覺得錢不夠,還有人是因為討厭對方的家人。

為什麼要同居?還不到適婚年齡嗎?受不了愛情分隔兩地嗎?電話費太貴嗎?無法抗拒性
的誘惑嗎?工作不穩定嗎?想試婚?害怕自己未來的另一半性冷感或性無能?

沒錯,同居很簡單,結婚很麻煩。同居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侶分手可
以拍拍屁股走人,夫妻結了婚要負法律責任。
若從屬世的角度來看,我贊成同居,我甚至
贊成不想結婚的人就不要結婚!因為沒有人可以保證婚姻的美滿,也沒有人說得準未來的
變化。既然每個人害怕的事情都有可能會發生,那就同居吧,避免自己提高離婚率的百分
點。

但,若是從屬靈的角度來看:上帝可以保證婚姻的美滿!上帝眷顧我們的未來!────既
然這麼完美,為什麼還要同居!?如果真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因為人們會害怕,因為人們會軟弱,因為人們懷疑,因為人們根本就沒有信心!誰可以真
的百分之一百、完完全全地將一切交給上帝?!

我也沒信心,我也懷疑上帝會保證我將來的一切永遠幸福美滿。人不就是這樣嗎?我們是
罪人,原本就會犯罪,犯了罪再認,悔改就能得著赦免。不是嗎?

不是這樣的!身為一個基督徒,一生總是需要不斷地從我們無數的罪裡尋求解脫。我們活
的比一般人累,為的不就是在這當中求得成長,學習怎麼更像耶穌!脫掉一件又一件的軟
弱,克服一次又一次的害怕;而不是把原罪的標籤貼在自己身上,當成犯罪的藉口。

我的意思是,若你是一個基督徒,又不巧正在跟別人同居中,那我很同情你。因為你會很
矛盾,過得很辛苦;一方面要活得像耶穌,一方面又要承認自己是罪人。我懂,因為我也
是個十足的罪人,我卻要活得像耶穌?!很難,也很痛苦!但至少我個人在同居這件尷尬
又掙扎的事件中解脫了。雖然我還有很多其他的試探需要面對,其他的誘惑需要克服......

以此文章勉勵我自己,也很高興能與大家分享。

我的朋友問我,為什麼要結婚?我說:「我遇不到比我老婆更屌的女人了!而且,我是基
督徒,我想正大光明的做愛!」

如果你已經遇到對的人,何必同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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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相關延伸閱讀:(一段或許是你嚮往的愛情)

http://twghome.pixnet.net/blog/post/2293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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