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僚做得太過分時,用力地打個臉,只是上盤小前菜罷了。

將本文獻給所有台灣努力不懈的運動員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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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引用自【羽築


16歲之齡,拿下世界冠軍,他用手中的球杆,讓世界看到了「台灣」。

那時,他是撞壇的天之驕子,貨真價實的台灣之光,而今,他可能將披上中國隊戰袍,昔日的台灣
之光,就被冠上一頂『叛國』的高帽,好一個前恭後佢的模樣,官啊!上下兩個口,說得贏他們嗎?
哈!


16歲拿下世界冠軍,在他叱吒風雲的那兩年,政府有為他做過甚麼嗎?他可有任何贊助商?在撞壇
一片低迷,舞台越來越小,這位天才洋溢的少年,似乎不甘於困在這個籠子裡,而新加波也注意到
了他的才華,動手挖角,但八字都還沒一撇,偉大的組織啊!不思人才外流的主因,用了最下策-
封殺,禁止這位天才少年的發揮,像昔日電視圈的老三台,不滿哪個藝人,就封殺他,冰封他的表
演舞台,非常有我們的體育政策風格,相當相當地「官僚」。

以為『封殺』就能解決一切的偉大組織,卻在最近,被天才少年入籍中國的事件,捅了一記回馬槍,
非常漂亮的一記回馬槍,給自大狂妄的組織一點顏色瞧瞧,不見朝野亦掀起軒然大波嗎?這個敢做
不敢當的組織,依然故我,不思反省,反倒注意起「國光獎金」了,法律無明文規定可追討,碰了
個軟釘子後,近日又建言,將「國光獎金」改為終生俸一次領回,嚇阻叛逃,高啊!真高的手段啊!
想出這個方法時,怎麼就沒想過,少年為台灣拿下世界冠軍,替台灣爭氣時,你們是怎麼逢迎拍馬,
熱烈地撲上去,從曾雅妮、盧彥勳到這名少年,大家看到了甚麼,看到咱們偉大的政府,淨做些錦
上添花的事,等選手們苦熬出頭時,獎金發一發,開場記者會,加勉個幾句,然後不忘叫記者們拍
照合影,證明我們也是很關心體育的嘛!

上述的運動員們,都是個體作業,不像職籃職棒,有個企業老闆按月發餉,他們其實過得更辛苦,
經濟主要來源來自於比賽,一但比賽沒得名,就等著喝西北風了,這時候,我們那愛好體育支持體
育的偉大政府,到哪裡去了?永遠錦上添花,卻不曾雪中送炭,等這些選手出頭了,才趕來「沾光」,
最誇張的是,根本不是台灣培育出來的,NBA勇士隊好手林書豪,還幫他冠上台灣之光,難道不知
道甚麼叫可恥嗎?

曾雅妮、盧彥勳以及這位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天才少年,都是屬於個人競技的運動好手,較之職棒
職籃選手辛苦,除了經濟收入外,還有一點,也就是近期引發熱烈討論的一點,「向外發展」職棒
職籃選手,只要獲得外國球團青睞,要出國深造易如反掌。(職棒近年才開始自由球員制度,最有
可能加盟韓職的潘威倫,最後未能如願,至於阿福的旅日夢,真是白忙一場,職籃方面多採默契約,
並無償約綁選手的習慣,所以要離開筆職棒球員更容易,登陸成功的陳信安、林志傑和李學林,以
及赴日第一人的曾文鼎等人,即是最好案例。)

屬於個人競技領域的選手們,在國內環境不佳的狀況下,似乎只能選擇「出走」一途,但他們所面
臨的問題就顯得複雜許多,不僅無法取得大家的祝福,風光加盟哪支國外球團,還得面臨最慘酷的
「國籍」問題,無法像職棒職籃球員,甚至是旅外球星模式,回歸中華對為國效力,他們所面臨的
是殘忍的二選一,為了國家榮譽,可能面臨三餐不濟的狀況,總不能叫他們去賣雞排吧!這樣你叫
退役的職棒球星們生意還要不要做?還讓不讓人活?(職棒圈趣談,球迷間總流傳著,哪個退役球
員去賣雞排,但到目前為止,好像沒有人真的去賣雞排。)要不然,就得入籍某一國,永遠地與中
華隊劃清界線,上述的曾雅妮與盧彥勳,都曾對政府喊話,要政府多重視體育,多關心選手,在少
年爆出「出走中國」的新聞時,筆者更關注的是,一小角的新聞:蕭萬長為台灣留下曾雅妮,大意
是說蕭老動之以情說之以理,要曾雅妮以國為重,不要受到誘惑,這證實了兩件事,國內的體育環
境真的不佳,然後受到外國優渥待遇條件的選手,不只一人,泰山神童只是像那表面平靜,實際上
已是死水一攤的湖水,開了沉重的第一槍。



幹過架吧!跟搞革命一樣,帶頭衝的,往往沒有甚麼好下場。

泰山神童開的這一槍,一樣引來自以為無所不能的組織,猛烈的反擊,連「愛國情操」這個清末民
初的老梗名詞的出籠了,弄不好球員的生計問題,只是一廂情願要求球員勒緊褲帶,為國家榮譽堅
持下去,還變相搞個「終生俸國光獎金」出來,你行,你真的行。

那換你們來為國家做事,都不要支薪,退休再領足一次終生俸如何?沒有苦過,如何與人言,沒有
勒緊褲帶過,哪會曉得手頭寬裕,是多麼幸福的事,暗諷人家家教不好,他可是16歲就賺獎金養家,
恐怕你16歲還在泡網咖吧!說他沒有愛國情操,不重視國家榮譽,怎麼沒看到他為台灣拿下的世界
冠軍,雙眼老早被蒙蔽,所以無法正視最重要的問題-「留不住人才」。

「留不住人才」只會用兩招,一是軟性勸說,二是強硬封殺,怎麼用來用去,就只會這兩招,難道
選手們,就喜歡背負『叛逃』汙名嗎?誰願離鄉背井打拼,但老是嘴上說要振興體育的政府,卻是
一次又一次的讓選手們失望,還要追討選手為國辛苦征戰的獎金,這合理嗎?

與其發放獎金,不如給與選手們保障,在台體育人才們,共同面臨一個難題-退休後要怎麼生活?
過了巔峰的生涯,幾乎多半的運動員都沒有第二專長,給他魚吃不如教他如何釣魚,政府應該把重
點,放在運動員退休的轉業輔導上,像是SBL的台銀隊,雖然球員薪水不是七支球團最優渥的,但
球員在取得一定資格後,便可轉為台銀行員,不愁退休的生活,

台灣的運動員,不像國外運動員們有著相當優渥的薪水與待遇,不能像他們退休後就不愁吃穿,如
果真的關心體育,應該把目標放在這裡,給予他們保障,才能阻止人才繼續外流,回歸正題,就算
泰山神童真的歸籍中國,球迷也不要太過苛責了,並不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才能真的為國爭光,
像是王貞治先生,以及在NBA闖蕩努力的林書豪,都不是台灣國籍了,但是大家仍是將他們當作台
灣之光,以後泰山神童有好的表現,希望大家別忘了給他一個掌聲。





(註:其實台灣目前沒有職籃,SBL的制度偏向半職業,只是行文方便,故用職棒職籃稱呼。)



來源:http://sky131498.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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