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社論】 2011.05.09 02:20 pm
 
 
曾雅妮和台新金控簽約,接受企業贊助。這是她奪得世界排名第一后座之後,首度接受國內企業贊助,
就算是錦上添花,意義仍非比尋常。今年二月中旬曾雅妮奪得后座後,就傳出大陸企業以天價挖角,希
望曾雅妮轉為中國籍,但她不為所動。這次台新金的贊助,表達了台灣社會對這位本土球后的溫暖支持。

體育無國界,也未必要求運動員以愛國為前提而打球。從運動專業來看,怎樣的待遇和環境,能讓運動
員持續成長,有機會表現出最佳實力,才是最重要的問題。但另一方面,運動員為國家爭取榮譽,優秀
的選手成為青少年的角色楷模,所以政府和企業應愛護選手、培養選手,亦天經地義。但到目前為止,
台灣的優秀運動員多半仍十分辛苦,「我愛國家,國家愛不愛我」的問題,常常仍無解。

台灣的運動員多半靠自己默默努力,若能得到錦上添花的待遇乃屬萬幸,真正需要的雪中送炭卻未必能
及。以網球好手盧彥勳來說,從十年前轉為職業運動員之後,雖然一直有不錯的成績,甚至有「亞洲一
哥」稱號,去年更在溫布頓錦標賽打進前八強,然而到現在,就算有企業贊助,仍須斤斤計較教練費用
等等,甚至為贏取獎金而參加大大小小賽事,消耗體力和時間。

至於上個月剛發生的,撞球神童吳珈慶轉籍大陸,很多人覺得遺憾。台灣未能透過國家獎勵制度和企業
贊助留住優秀運動員,甚至以封殺賽事相逼。吳珈慶說自己是為了明天的午餐而出走,而相關單位說法
不同,不論事件原委如何,台灣運動員就算自己熬出了頭,也不能保證生活改善,是這事件揭露的殘酷
事實。

也難怪,儘管傑出運動員如王建民等人有高收入和高知名度,台灣的家長多半仍不願意讓子女成為運動
員。去年政府已修法,讓企業贊助運動員的支出可以免稅,這是鼓勵運動的一小步。企業願意錦上添花,
留住已成名的優秀運動員,是很重要;接下來希望能更積極一點,雪中送炭,培養更多有潛力的運動員,
也算是社會責任的表現。

【2011/05/0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324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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