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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jpg  


(轉錄自南方都市報)

《囧男孩》《艋舺》《翻滾吧》三部曲練就教母


「哪怕只有一次機會,你都要用力翻滾!」近日,台灣電影《翻滾吧!阿信》在台灣熱映,講述
一位體操男孩拼搏的勵志故事,迅速掀起一陣「翻滾」熱潮。據悉,該片自本月12日上映以來,
首週3天,全台灣票房奪1600萬新台幣(約合351.7萬元人民幣),刷新《雞排英雄》與《殺手
歐陽盆栽》的上映首周紀錄,成為今年台灣電影上映首周票房冠軍。之後,影片氣勢越走越強,
5天即超過2000萬新台幣(約合440萬元人民幣),兩週十天票房已突破4260萬新台幣(約合
936萬元人民幣)。「票房佳績是一件振奮人心的事,但因為自己的作品能感動人心,因而對世
界有些更好的改變,也是讓我們堅持走下去的最大動力。」導演林育賢日前在台北西門町向影迷
謝票時說道。在這部電影的幕後團隊中,有一個人值得我們特別關注,她就是監製李烈。

台灣電影界,夠得上教母級別的人不多,最有分量的當屬焦雄屏、張艾嘉。現在這個陣營又增多
一位:李烈。到目前為止,儘管她只監製了《囧男孩》、《艋舺》、《翻滾吧!阿信》三部影片,
但各部影片均獲得票房佳績,意義非同一般:小成本電影《囧男孩》以小博大,李烈首次試水製
片,即獲得成功,影片與《海角七號》一起成為2008年台灣電影復甦浪潮中的代表;隨後,
2010年2月上映的《艋舺》,以9000萬新台幣的超大投資規模製作,闖入春節檔,創下多個台
灣電影第一的紀錄,包括創下台灣電影首日最高票房、成為20年來首次殺入春節檔的台灣電影等,
風頭一時無兩;近日熱映中的中級製作《翻滾吧!阿信》,成績亦相當喜人。

2010年第47屆台灣電影金馬獎上,李烈憑《艋舺》獲得「年度台灣傑出電影工作者」獎。今年,
在代表台灣文化類最高認可的「總統文化獎」中,李烈獲頒「創意獎」。評審認為她「以改革、
創新的方式,創造商業電影新的營運模式,讓台灣本土電影有新的未來」,貢獻應受肯定(電影
界獲得該獎肯定的另外一位人士,是導演侯孝賢,獲頒「文藝獎」)。三部影片,囊括高中低三
個級別的製作規模,讓監製界新人李烈有了一個完整的經歷。同時,三部影片分別嘗試、證明了
台灣電影製作的各種可能性,令李烈迅速成熟,扛起大樑。毫不誇張地說,李烈的三小步,給台
灣電影帶來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今年5月,台北電影節開幕儀式上,電影節主席張艾嘉對李烈說,「看看台下的人,我只認識李烈,
顯示台灣新電影時代終於來臨了。現在要靠她接班,我們都疲憊不堪了。」這一場景,被外界認為
是在「交接棒」,亦彰顯李烈的重要地位———她已成為大家公認的台灣電影新一代教母。

近日,李烈接受南方都市報記者專訪,暢聊做電影監製前後的一路經歷,「我的電影路講起來好
像很順利,可是每場仗都是很硬很硬的仗。其實每場仗都打得很辛苦。」這些故事,傳奇兼具辛
酸苦辣。不過,提到「教母」一詞,李烈卻連連稱道:「千萬別這樣叫。我怕,我很怕。坦白地
說,現在幾部片子賣好了,人家給我這樣一頂帽子戴,你怎麼知道哪天我的電影就會賣垮呢?」
她還說:「現在大家是把力氣放在讓台灣電影可以更被大家接受這件事情上面,其他的那些東西
真的都沒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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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記者 陸欣 實習生 許穎秀)

教母前傳

從演員到商人,再到製作人

李烈,曾是台灣當紅女演員。從1978年出演李行導演的電影《小城故事》開始,在大學念國際新
聞專業的李烈,偶然一腳踏入娛樂圈。之後,她以玉女之姿演繹了諸多影視劇,《一剪梅》裡的
萬秋玲、《含羞草》中的范家慧……但後來,她毅然揮別演員身份,下海經商。在成為監製一姐、
台灣新一代教母之前,中間這十多年的日子,李烈走得跌跌撞撞,並非一帆風順。她說,這段經
歷讓她懂得許多,也為日後做商業電影積累了經驗。

第一次翻滾:演戲不好玩,做生意去!

上世紀八零年代,李烈火到不行,「打開電視機,一個禮拜七天,有五天都可以看到我的戲,不同
的戲哦。」不停地演戲,李烈並不享受,而是愈來愈抵觸。她發現,這種表演狀態,不是她想要的。

「根本沒有時間去認真消化所要演的角色,完全靠著經驗和技巧在表演。那些表演都是很皮肉的東
西,都不能感動自己,不能說服自己,我會覺得很痛苦,沒有享受到表演的快樂」,李烈強調說,
「我做事情很重要的一個動力是:這件事情它可以很辛苦,但它一定要讓我覺得很好玩。我常常說
自己喜新厭舊,那個東西玩到已經生厭,我就不想玩了。」

演戲不好玩,就再找一個好玩的東西來做。隨後,她選擇的是​​:做生意。1989年,也就是她31歲
那年,李烈與朋友合資在大連開了家成衣工廠。仗著年輕,骨子裡又有一股衝勁,膽子大,「做電
視劇我們都要自己準備服裝,我對弄造型還是蠻有信心的,所以可以試一下」。這一試,最開始的
情況倒是挺好,有她這塊大明星的活招牌,第一年生意順風順水,令其有些飄飄然。她迅速在北京、
上海、瀋陽、南京等地都設點。結果,過度擴張,資金周轉出現問題,摸爬滾打5年後,最終宣告
失敗,「我賠了1000多萬新台幣!那個年代,1000多萬新台幣是很大的數字,積攢的錢都賠了。
就是年輕時賺的錢都沒了。這個東西對我來說是很大的打擊。」這件事,令其自信心崩盤,回到台
灣後,她一蹶不振,整整有兩年的時間,常常把自己關在家中不見人。

所幸的是,當時她還有愛情的撫慰。幾乎與開展新事業同步,1988年,李烈與羅大佑拍拖,到
2000年修得正果領證結婚,愛情長跑曾是一段佳話(這是她第二段婚姻,第一段是24歲時嫁給毛
學維)。但僅一年時間,兩人勞燕分飛。

事業與感情雙雙失意,但李烈並未陷入絕境。從不如意之中,她明白:賠慘了,這是「花錢買教訓」,
懂得成本概念;婚姻失敗,懂得「自己愛自己比任何人愛自己更重要」。最重要的是,她還學會—
做事不僅要有興趣、新鮮好玩,還要有認識:「我太小就出來拍戲,出道太順利了,那個順利的東
西讓我不知天高地厚。對人生的東西根本沒概念。怎麼會去做一個自己完全不懂的事?失敗真的是
你自己活該。」

第二次翻滾:生意不熟悉,做電影去!

選自己最熟悉的,還是得回演藝圈。但不是演戲,而是轉做幕後。李烈清楚,幕前的空間是年輕偶像
的。「我剛出道時是拍電影,後來拍了電視。那時候,台灣電影圈有一個不成文的觀念,如果你電視
演太多的話,電影一般就不會找你。這個東西對我來講一直是個遺憾。我想,如果有機會的話,不管
是拍電影或做電影,還是希望能做一些關於電影的事情。做影像的人,不管怎麼說,電影還是最終的
夢想。」做電影—這股埋藏許久的心思蠢蠢欲動。

但這次,李烈不再衝動,沒有一股腦衝入電影圈,而是從電視製作人做起,「坦白地說,我剛剛進入
製作領域,還是個新人,我不可能、也不敢像年輕的時候那樣衝動,去貿然做一些事情。當時台灣電
影,狀況還是很慘的。在電視那一塊的那段時間我學了很多東西,讓我有機會去了解電影現在在做什
麼。」

2001年,她和朋友開設影視劇製作公司,製作的第一部電視劇是《MR.COM之死》,在台灣電視大
獎「金鐘獎」上一舉獲得9項提名。後來,她還過了一把演戲的癮,2006年憑藉《網絡情書》獲得
第41屆台灣金鐘獎迷你劇集最佳女主角。

2007年,李烈出手了,選擇了一部以孩童為主角的電影《囧男孩》,開啟電影監製之路。為什麼選
擇那個時機?李烈回憶說,當時她觀察到有一絲絲新氣象出現,「出來了一些新的導演,觀眾也開始
肯進戲院,看台灣電影的人開始慢慢有了。」

其中,她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是:年青一代的導演,他們拍的電影講故事的方式跟之前的電影已經有很
大的不同。「以前台灣的電影,普遍給人的感覺是很悶、看不懂。而新一代的導演開始不再拍那些讓
人看不懂的電影,當然不是全部,還有人在拍讓人看不懂的電影。有一些年輕的導演,他們拍的電影,
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容易跟觀眾做溝通的。我開始思考,因為這些年輕的導演,他們都是看好萊塢電
影或看漫畫長大的,所以他們說故事的方式就跟之前的人不一樣。」

李烈覺得,「電影,不管怎麼說,它就是一個比較娛樂性的東西,它娛樂的意義應該大過其他的東西,
因為它是得符合大眾看的。」所以,年輕導演說故事的方式轉變,「對我來說,這個東西是非常重要
的轉變。」她感受到,長此以往,「台灣電影開始在融冰了,是這個東西讓我覺得好像到了自己可以
嘗試的時候了。」

教母煉成 三步定江山

在電影監製的路上,李烈只邁出三步,卻創造了不止三步的影響和力量。她,台灣電影新一代教母從
這三步中成長、成熟起來。 2008年《囧男孩》,一部僅1500萬新台幣的小成本電影,斬獲3600萬
新台幣票房,新導演+新監製+兩個小孩當主演,這個組合讓李烈一戰成名。「像是拿到一個證,進入
電影行業的一個通行證,」她說,證明了自己選擇的時機是合適的。第二步,她跨了一個大大的步,
挑戰了高達9000萬新台幣的大製作《艋舺》,多個紀錄的成績證明,台灣電影做大的空間是存在的。
與前兩部稍顯被動有所不同,第三步,​​李烈有計劃地選擇嘗試中級成本的製作,這次她想證明的是,
擴大中級製作的規模,不要老是一兩千萬新台幣拍片了,「3500萬新台幣才算基本配備」。

第一步:試水,《囧男孩》一戰成名

「像是拿到一個證,進入電影行業的一個通行證」。

影片《囧男孩》以幽默詼諧的方式,講述了兩個調皮搗蛋、異想天開的小男孩之間的友誼與親情。
「只要蒐集到十台大的電風扇,就可以製造一個超大的龍捲風去異次元。」兩個調皮小孩,認為這種
方式可以直達自己夢想中的樂園。影片風格平實,卻不悶,小孩的天真想法、簡單舉止,極易勾起觀
者的童年回憶,引發共鳴。

李烈監製的第一部電影,就是這樣一部用簡單打動人的作品。影片拍攝前,沒人看好。一來沒有明星
陣容,兩個小孩擔當主演?肯定沒有票房保證!二來,導演是個新的,風險太大。當李烈拿著劇本去
尋找投資,基本無功而返。但她堅持,因為「我從年輕的時候做演員到年紀大,我看太多劇本了,所
以劇本能打動我的話,我就認為那真的是一個很好的劇本。一個好的劇本,又能有一個好的導演在拍
它,它沒有理由不是一部好看的電影。」於是,拿著500萬新台幣電影輔導金,李烈就開始拍片,邊
拍邊籌錢,找媽媽向銀行抵押房屋貸款,找遍身邊朋友借錢,最後以1500萬新台幣的資金把片子拍
了出來。

李烈回憶說,在剛開始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她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藉錢,完全沒有想過成功與失敗這
四個字。「那時候只想,就算它賠錢,我也要把它做好!就是我的'第一次',它可以賠錢,但它絕不能
是一部讓我覺得丟臉的片子。」

2008年9月,影片上映後,獲得3600萬新台幣票房,締造小成本電影的票房佳績,成為一匹黑馬。
當時,十年沒買台灣電影的日本NHK,火速買下《囧男孩》日本版權。片中飾演「騙子2號」的潘親
禦,亦因此獲得由南方都市報舉辦的第九屆華語電影傳媒大獎最佳新演員獎。

李烈說,這部作品的成功,第一是讓她堅信自己的理念,「電影一定要能感動人」;第二則讓外界對
她做電影的能力予以認可,「以前大家對於我做電影這件事情,可能還存疑。可是當《囧男孩》那個
成績單交出來之後,大家相信這件事情。所以當我後來做《艋舺》,就比做《囧男孩》順利很多。像
是拿到一個證,進入電影行業的一個通行證。」最後,這次嘗試印證了她之前的設想,「台灣電影開
始解凍,能活下去了。」


第二步:向前衝《艋舺》再戰威猛

「台灣電影其實是有那個空間去做更多事情的」

人如其名,李烈,每一步走得都很剛烈、決然。第二部作品,她居然挑戰了高達9000萬新台幣成本
的大製作《艋舺》。該片會集阮經天、趙又廷、柯佳嬿、陳漢典等一批年輕偶像派明星,還有馬如龍
等資深演員,上演了一場黑幫小混混間的兄弟情感大戲。

「我的電影路講起來好像很順利,可是每場仗都是很硬很硬的仗。其實每場仗都打得很辛苦。」回想
起之前的日子,李烈感慨萬分,尤其是《艋舺》。她告訴南都記者,該片原本的製作費只是定在3000
萬新台幣的中等規模。後來與發行公司商談,對方的意見是:這片可以排在春節檔。這個建議,讓李
烈相當振奮:20多年了,台灣電影市場的春節檔均被海外大片或華語片佔據,台灣本土電影缺席已經
很久很久。她當機立斷,「我很清楚,春節檔的片子就不是普通檔期片子的長相:該有的場面,該有
的規格,你通通都得有。就一下子讓製作費跳到了6000萬新台幣,那後來整個是花了7000萬新台幣
拍完。加上後來的宣發,花了9000萬新台幣。可是如果它不是春節檔的話,就是3000萬新台幣把它
拍掉。」她清楚記得,當時自己曾說過一句激情四溢的話,「光為了『春節檔』這三個字,我怎麼樣
都要拼死把它做好!」

從影片籌備到敲定檔期,整個團隊只有一年的時間來完成整部電影,包括前期準備、拍攝以及後期製
作,時間相當緊。李烈的監工任務相當艱鉅,拼時間、抓成本,她只能嚴肅以對,幾乎沒有笑容。拍
攝時,一向以姐弟相稱的李烈與導演鈕承澤,關係都緊張兮兮的,鈕承澤常在現場對工作人員大喊:
「快點快點,後面有兩把刀子在盯著!」最終, 《艋舺》順利在2010年2月上映,殺出一片燦爛的
光景:首日票房1800萬新台幣,創下台灣電影史上最高紀錄;票房六天過億,破億速度為台灣電影
第一;160個廳同步上映,創下台灣電影播放廳數第一位的紀錄。影片還捧出一位金馬影帝阮經天。

稍顯遺憾的是,由於受到盜版的影響,該片最終僅收穫2.6億新台幣票房,賺錢不多。李烈有些痛心
地說:「盜版滿天飛,賣得比電影還好,聽說火到他們都來不及印。其實我們上片第一周就預估這個
片子基本上3億新台幣沒問題,應該可以到5億新台幣,盜版把我們的票房刮走了。」不過,這次卯足
勁向前衝的大跨步,已讓她倍感滿足,因為她衝破了常規與障礙:「《艋舺》應該讓很多台灣電影人
很清楚,台灣電影其實是有那個空間去做更多事情的。大家可能不用像以前那樣,關著門在家像做手
工那樣做台灣電影,潛力那個東西是有的,大家才對把電影做大這件事有信心。」


第三步《翻滾吧!阿信》,愈戰愈勇

「想證明3500萬新台幣對一部電影來講算是一個基本配備」。

《翻滾吧!阿信》改編自真人真事,講述一個體操運動員阿信曲折拼搏最終獲得成功的勵志故事。李
烈說,前面兩部電影,分別嘗試了低成本與大製作,第三部她有意地選擇了中級成本來挑戰。「之​​前
大家都以1500萬新台幣到2000萬新台幣的成本來做中級電影,覺得這是安全數字。但我自己坦白來
說,會認為3500萬新台幣對一部電影來講算是一個基本配備。再低的話,就變成整個格局也拉不大。
其實,3500萬新台幣在大陸來講的話,那根本就是非常小成本的製作。我想嘗試一下,去證明,台
灣電影,你用這樣的製作成本,是可以收回成本的。證明給大家看這條路是可以走的。」她自信地表
示,「以前大家都不敢做嘛,現在不管怎麼說,在台灣我做電影大家還是比較有信心,我不來起這個
頭的話,就沒人來做這件事了。」

除此之外,在李烈心中,還有一股「暗拼」之氣。原因是《艋舺》上映後曾引來一些爭議,有意見認
為影片黑幫打鬥的暴力因素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這讓李烈心生委屈,「我這兩年來做這些事,其
實很大的一個目的是走商業路線,希望能把台灣觀眾拉進戲院。讓觀眾比較有興趣進來,那你的商業
元素得要夠。《艋舺》後來有很多人說我們把小孩子帶壞什麼的。我就說,我的電影是輔導級的,照
理講,不到年齡層的小孩你不能看,18歲以下的孩子必須有成年人帶著。成年人帶孩子看這部電影,
要告訴孩子這部電影裡有什麼東西是可以學,什麼是不可以學的。大家把責任都推到電影上來,我覺
得會有這麼一點委屈。」所以,她選擇一個勵志題材,傳遞給外界一則信息:勵志片,我也能拍成好
的商業電影。

 

來源:http://jumpashin2011.pixnet.net/blog/post/7788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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