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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著三十四年的重擔,深沈的一段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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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秋堇
我是暗殺事件過來人,34年前林宅血案發生,當林義雄被囚禁在景美軍法看守所時,
228那天,光天化日,他的母親身中十三刀,兩個雙胞胎女兒一刀斃命,慘死在他家
旳地下室。
我是第一個到現場的人,發現躺在房裡、身中六刀奄奄一息的奐均,我一路陪她坐救
護車到仁愛醫院,群醫搶救,千鈞一髮,好不容易把她救回來。我很清楚,我壞了兇
手的計畫,那個兇手到現在還逍遙法外。你們知道這些年我是怎麼過的嗎?
林宅血案對我是天崩地裂的傷害,我對人的信任從此破壞殆盡。因為沒有抓到兇手,
身邊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兇手,無論是對你怒目相視,還是笑臉迎人的人,都有
可能是兇手。我沒日沒夜的走在黑天暗地中,獨自走在惡水上的大橋。
我家在台北雙城街附近,我連走過街道,都有難以言喻的痛楚。市集上的花紅柳綠、
人來人往的言談笑語,對我都是打擊。我不斷在內心吶喊,這個世界已經發生毁天滅
地的惡行,為什麼你們還沒有感覺?為什麼你們還可以照常生活?為什麼?我覺得不
甘願極了,覺得自己活在一個冷漠到令人感到恐怖的世界。
有一天,一群年輕人來拜訪我,在那個資訊封閉的年代,他們不相信媒體報導,他們
想知道林宅血案的「內幕」。那天我不在家,他們先行離去,有位手不釋卷的年輕人
不小心把他的字典放在我家客廳桌上,我打開那本用月曆紙包住封面,已被翻到快破
爛的字典,就在封底裡的月曆紙邊邊,我看到一行字,「人只有獨自默默承擔苦楚,
其他人還是照樣生活下去。」是一位外國文學家的話,我坐在那裡,目瞪口呆。那句
話把我從黑暗中拉上來,原來,不是只有我曾經受過這種苦,原來,其他人照樣生活
下去,是正常的,獨自承擔苦楚,活下去,是我唯一能走的路,只有這個辦法,不要
怨怪別人。
那個年輕人就是劉守成,後來我和他結婚,生了兩個孩子。我看著我的孩子,總是無
法擺脫那個兇手不知在何處盯著我的感覺。(林義雄的妹妹事發後曾去城隍廟求過籤,
籤文說那個兇手已經死了,大概是被滅口了吧,但誰知道呢?)後來守成當選省議員,
開會地點遠在台中霧峰,我忙著辦社區刊物噶瑪蘭雜誌(後來成為反六輕運動的重要
堡壘),每天永遠超時工作,當時我還不會開車,總是三更半夜獨自騎腳踏車回家,
所有從我身旁經過或靠近的摩托車、汔車,都令我緊張。為了以防萬一,我手握剪刀
騎腳踏車,在心理上保護自己。
回到租屋,走過黑暗的院子,掏出鑰匙,插入鑰匙孔,但我常常開不了鎖,開了鎖也
無法推開門。林宅血案228那天,我陪方素敏到景美軍法處開庭,她把家裡的鑰匙交
給我,說她打電話回家沒人接,擔心雙胞胎是不是跑出去玩了,要我回家看看。我就
這樣回到信義路,打開了林義雄的家門,打開了林宅血案的現場......。站在黑暗的院
子裡,我滿懷恐懼,不知道打開家門會看到什麼。我常強迫自己轉動喇叭鎖、強迫自
己輕輕打開門,走過黑暗的客廳,強迫自己走到婆婆房間,在微亮的小夜燈下,強迫
自已確認婆婆和兩個孩子是否安然入睡,平安呼吸。有好幾次,隔著蚊帳看不清,我
不得不強迫自己掀起蚊帳,一再靠近確認。一定要一再確認,我才有辦法回到房間準
備睡覺。
有一天,過往的一切無比清晰,我確認婆婆和孩子平安之後,走過黑暗的客廳,再也
受不了,我坐下來痛哭,為了不吵醒婆婆,我忍住哭聲,在黑暗中,緊緊抱住自己,
哭到全身發抖,無法停止的痛哭。
我知道我不能再這樣恐懼下去。我知道這條路是我自己選擇的,林宅血案之後海外鄉
親為了擔心我的安危,曾主動募款,提供我出國留學的學費、生活費,但被我婉拒,
因為我認為兇手殺害阿媽和雙胞胎,就是為了殺雞儆猴,為了恐嚇大家不要像林義雄
這樣反抗當局,追求心中理想。我若退卻,就證明暗殺這一招有用。所以我選擇留下
來,留在台灣,繼續奮鬥。但我的孩子沒有經過選擇,他們被我留在台灣,和我一起
承擔風險,我覺得對他們不公平。這個愧疚感常壓迫、折磨著我,我曾自問,如果我
的孩子也像林家的孩子一樣,遭遇不測,我會不會瘋掉?有時,我覺得我會。
在那晚無止盡的痛哭中,當我覺得我無力對抗那個恐懼的時候,突然,我想到台灣還
有成千上萬的孩子,他們即使對付我的孩子,也無法對付台灣所有的孩子,不是嗎?
在黑暗中,我感受到無數的孩子,正在台灣各地平安長大,我感到溫暖、力量和安慰,
我慢慢停止哭泣。此後,即使開門的時候往事重現,我也不再被恐懼淹没。
就這樣,我一路走來,沒有離開過追求民主自由的路。走過死蔭幽谷,我要證明,暗
殺對台灣人沒有用。一定要讓他們了解這一點,因為如果暗殺有用,他們就會一再重
複使用,還會有其他人遭受林宅血案般的傷害。
我支持太陽花學運,我心甘情願為學生守在議場門口,媒體說民進黨淪為門口黨,我
不在意,有人擔心民進黨被邊緣化,我也不在意,如果對台灣好,又有什麼關係。但
是,學生公開說出暗殺的字眼,這我無法接受。
410學生出關時,醫療團隊決定最後離開,我受醫療團隊之邀,走在他們最後面,幫
他們斷後(接著警察就進場),走到外面時,看到人山人海,我突然想到當年在黑暗
中,我感受到的無數的孩子們,站在重重包圍的警力中,看著學生、醫療團隊和律師
團都平安走出立法院,我記得那晚大風吹拂,一切彷若天意,我感到被祝福,我感到
台灣被祝福,我所受過的痛苦,一切都有價值。
我知道,方仰寧是錯的,而且是違反憲法等級的大錯誤,他無權永遠取消蔡丁貴的路
權,他毁諾驅離也是不對的,(但確定沒有人授意,完全是他個人的意思?)台灣還
在戒嚴時,我就參與過無數次抗爭,我也在群眾運動中執過無數次麥克風,我知道手
握麥克風,就形同現場指揮官,學生手握麥克風,也應該知道自己的責任,即使不是
你發起,即使我也感謝你自願承擔起責任,但責任就是責任。太陽花學運不斷聲稱從
事非武力抗爭,有人卻手握麥克風,談到暗殺,我實在無法接受。
除了林義雄和林家,沒有人比我更了解暗殺對運動的傷害,對人性的摧殘和折磨,不
要告訴我你是脫口而出,不要告訴我你是基於義憤,暗殺這種事,對非武力抗爭者而
言,連想都不能想,連動念都不行,不然,憑什麼接受這麼多台灣人民對你們無條件
的信任?
我知道,洪崇晏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已經道歉,但我看到的道歉是:「如果造成他的恐
慌、恐懼,影響到他的權益,願意承擔,也必須對此道歉,不應該就是這樣子對他造
成恐嚇,或者是影響運動,或者是讓社會造成負面的觀感」,如果學生們對馬英九覺
得憤怒,認為他做錯事還不認錯,那就不要變成你們覺得沒有誠意、讓你們憤怒的大
人。不只是對「影響方仰寧的權益」道歉,更要對違反非武力抗爭的原則道歉。
我但願不用說這些話,但我必須說,因為我對你們寄予厚望。我們逐漸老去,你們將
承擔這個國家,有些錯誤,是連不小心都不能犯的錯。說這些話我覺得很心疼,因為
你們正在遭受不成比例的攻擊。但即使遭受不成比例的攻擊,也要表現認錯的勇氣,
讓大家真正看到太陽花的勇氣。責任,從誠懇認錯開始,誠懇認錯,別人才會用心聽
你要講的大道理,才會真正聽進你的主訴求,否則你就給對手機會,用你的錯誤成功
轉移焦點,讓人民聽不到你真正想講的話。這是我的經驗,不要害怕認錯,否則,你
永遠不會真正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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