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文/曾煒(羅輯思維)
我個人不抽煙,一直以來也很難理解為什麽別人會喜歡抽煙。小時候,我偷嘗過爺爺的煙絲,
躲在稻草堆後,和小夥伴們分享那種觸犯禁忌的快感。長大之後,偶爾也會禮貌性地接過別人
遞過來的香煙,但我始終還是提不起對香煙的興趣。我覺得那股煙草的味道難聞、刺鼻、噁心,
尤其是感冒的時候,周圍濃重的煙味會把我嗆得難以呼吸。
人類與煙草之間的關係,就像是一對怨偶,有多少歡喜,似乎就有多少怨恨。面對煙草的誘惑,
人們的需求時而強烈,時而警惕和排斥。一部吸煙史,也是一部戒煙史。最早的歐洲觀察家們,
跟隨哥倫布來到美洲大陸,第一次見識了印第安人享受煙草的樣子,想不通「野蠻人」為什麽
會喜歡這種又髒又臭的東西。不過當他們把這玩意帶回歐洲,讓「文明人」也嘗嘗鮮的時候,
便無意間開啟了一部怎麽也割不斷的漫長愛恨史。
陳道明談到如何成功戒煙時,講到一個詞,叫做「心戒」,不過我怎麽也想不通怎麽個「心戒」
法。現在還有代表委員主張在煙盒上印上爛肺、黑牙的恐怖圖畫,以威脅、震懾吸煙者。據說這
種方法已經在很多國家實行,效果還不錯。其實,從道德、法律、健康和環境的角度要求人們戒
煙,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從文明社會開始接觸香煙,並愛上抽煙,這樣的要求就從未斷過。
1604年,英王詹姆斯一世寫文章批評臣民沈迷於香煙,還把刀伸向初次把香煙引入英國的
瓦爾特·雷列爵士。不過,最終無論人們再怎麽禁止、要求,抽煙似乎從沒有在任何一個社會和
時段被禁絕過。
而且,自16世紀以來,就沒有人相信過香煙有益健康,它對健康的損害,人們自始至終非常清
楚。儘管在過去,有一些巫醫,說香煙是靈丹妙藥,不過這樣的騙術,沒有多少人相信。中國
人對煙草危害的認識也很早,在明朝崇禎16年,方以智在《物理小識》中便說:「煙草久服則
肺焦,諸藥多不效,其癥為吐黃水而歿。」問題在於,人們為什麽明知道它有害,卻依然喜歡
它、割捨不掉它?
薩特在他晦澀難懂的哲學著作裡,曾經以輕鬆的筆調說起他的一段戒煙的經歷:「對香煙的毀
滅性的佔有,其實象徵性地滿足了我毀滅性地佔有整個世界的幻想。吸煙的時候,彷彿整個世
界都被點燃了,變成了煙霧,並被我吸入體內。為了維持我戒煙的決心,我必須改變某些根深
蒂固的思想,不再去細想它,將煙草還原成其本來面目:它不過是一些燃燒的葉子。」
薩特是個老煙民,但他確實有過短暫的成功戒煙的經歷。薩特的這段話,非常有啟發性。他說
明了一個煙民對於煙的「象徵性」的欲望和幻想,才是他吸煙的真正動力。香煙在各種文學作
品、電視電影中大量出現,附著其上的想像,我們並不陌生。這些想像或許不是像薩特那樣的
「毀滅性地佔有整個世界」,但在很多文藝作品中,香煙確實早也不是「一些燃燒的葉子」,
而是硬漢、瀟灑、酷帥、魅惑的象徵。一句話,人們抽的不是煙,而是香煙帶來的文化象徵。
文化象徵這種東西,是歷史積澱的結果,想要祛除它,幾乎是不可能的。現在人們談戒煙、禁
煙,很少人會設身處地、換位思考,總是傾向於從個人的偏好立場出發,進行譴責和控訴,甚
至是威脅和恐嚇,但是這樣的生硬做法,收到的效果卻並不佳。不僅每年的吸煙人數在增多,
而且有數據說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加入了吸煙的行列。原因就在於,這種生硬的「否定法」,
不僅無益於消除附在香煙上的文化象徵力量,反而這樣的強烈反應,會凸顯這種「文化象徵」
的價值和它的特殊性,很多吸煙者追求的恰恰就是這種另類和獨樹一幟。
美國的作家理查德·克萊恩,寫過一本書,叫做《香煙:一個人類痼習的文化研究》。這哥們在
序言裡提到,此前他自己也是一個老煙民,但通過寫這本書,認識了香煙的美學和歷史的價值
之後,反而讓他成功地戒了煙。他得出一個看起來非常悖論的結論,說認識甚至承認吸煙的
「美妙」之處,或許才是走向戒煙的第一步。意思就是,當你承認吸煙、不吸煙或正在戒煙,
都是一種並無特別之處的生活方式時,反而會讓更多人覺得,原來吸煙並不「酷」。
這樣的道理,不知道在我們這裡是不是也能行得通?
本文作者曾煒,文章節選自《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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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宇回應)
激烈爭吵的戀人,通常都不會真的分手。因為怒氣易平,而誘惑猶在。
但是如果你在對方的眼裡看到了厭惡,那TA就真的拉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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