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負債  

【聯合報╱簡錫堦反貧困聯盟召集人、財政健全小組委員(台北市)】

2012.03.29 02:10 am


回應輿論和民間團體要求:落實稅制改革、縮短貧富差距和紓解國債危機,財政
健全小組終於上路。由於二次金改和賦改會,淪為財團鉅富減稅的「倒退嚕」稅
改,前車之鑑,筆者主張應以宏觀視野訂定改革目標。
 

首先應依IMF的「政府財政統計手冊」(GFS)定義國家債務,與國際接軌。
我國債務總額莫衷一是,若依年度決算為五兆兩千五百億元;依審計部報告為十
九兆元;稅改聯盟則謂逾二十二兆元。何者為真?不免令人質疑,政府是否為增
加舉債空間,以假帳欺矇民眾,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

依GFS定義的債務:債務人對持有財務請求權的單位提供經濟利益的義務。不
管何時須還的債,都應列為負債,無所謂「隱藏性負債」,而不予揭露。依國際
會計準則:負債不會隱而不見,只是有些待確定金額。財政部李前部長所稱,
IMF認為無須納入,實是混淆視聽。歐盟是連「或有負債」都需附表並列。我
國卻將一年期以下債務、特別預算、營業基金、信託基金未償餘額、自償性公共
債務,均予排除。如此方便以債養債,導致舉新還舊占到期債務比率高達百分之
八十八點五,展延結果債務積累沉重。

若依歐盟標準定義,我國債務已超出GDP的百分百,與義大利相當,屬瀕臨財
政危機國家。應依國際標準揭露,方便國際比較,並自我警惕提早因應,以免重
蹈希臘隱匿債務,陷入危機而不自知。

其次,「國民租稅平均負擔率」,應從目前占GDP的百分之十二,提高到百分
之二十,達正常國家標準,才能健全財政。我國常與城市型的新加坡和香港相提
並論,忽略正常化國家國防預算及農業和製造業補貼沉重,卻一再屈服於財團壓
力下,過度租稅減免,造成財政日益困窘。

再其次,目前薪資報稅所得占所得稅百分之七十五,國際稱冠。參照OECD平
均值,應降至百分之五十為目標,以免造成全民加稅疑慮,阻礙稅制改革。儘早
課徵資本利得稅,促使稅制公平,健全國家財政。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土地交易
所得不依實價課徵,是稅制不公平之肇因,而這兩項都是富人累積財富主要來源。
富比士全球富豪排行資料,國內前十大富豪,總資產從三百億美元迅增到四O七
億美元,一年暴增三成,即拜證券交易免稅和土地交易所得輕稅之賜。

稅制改革、健全財政實不乏各項方案,端視當權者為或不為,不要老是虛晃一招,
玩弄百分之九十九人民,擁抱百分之一財團菁英,把台灣逐步推向災難,淪為希
臘第二。

 

 

全文網址: 拒當希臘第二 稅改不能倒退嚕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993341.shtml#ixzz1qTMPX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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