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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仁堅專欄:十三號碼頭】現今台灣流行音樂的現象

週四, 25 一月 2007 00:00

(北社)濁水溪公社主唱 小柯

最近去郵局招領包裹,看見工作人員忙得不可開交,我隨口問了一句:現在大家都用
電子信件,郵局的業務量應該比較少吧。對方冷冷的應了我一句:地上一大堆的包裹
和廣告都是網路交易害的!接下來我要說什麼想必大家都猜得到了,數位化和網路普
及雖然使郵局傳統郵遞業務量下降,但是也開拓了另外一片廣大市場,也由於郵政單
位看到了其中的機會並加以調整投入,使得它並不因民間快遞的興起而喪失競爭力,
同理,照相館和報紙也在轉型,唱片業也是。

眾所皆知主流唱片業的產值逐年創新低,報章雜誌寫到某藝人新專輯的慶功宴,大多
數是炒新聞,連小學生也不信。這年頭怎麼可能還有靠賣唱片賺錢的事?唱片公司投
入了高額宣傳費進行媒體大戰,所面對的卻是不同於以往的消費市場;台灣自古以來
盜版猖獗(這大概和我們的祖先是海盜有關吧),而數位音樂提供聽眾更方便的路徑
來接近並取得音樂,伴隨而來的,音樂將無可避免的被簡單且廉價的複製;加上流行
音樂趨於標準化與同質化,激不起消費者的購買慾,使得過去動輒數十萬張的實體唱
片銷售數字已成雲煙。

90年代開始,跨國唱片公司大舉入侵及整併,受其影響,現在的台灣唱片業者為了在
微利時代追求經營績效,特別重視財務報表和企業管理;行銷宣傳部門凌駕音樂製作
部門(其實不只是唱片業,各行各業包括農業也開始重視這一套),使得音樂市場從
早期創作導向轉變成企劃導向,再演變成現在所呈現的行銷宣傳導向。所有的產品從
選歌編曲錄製混音交付生產,之後到編列預算、設計造型專輯封面,拍攝MV製作廣告
宣傳、開記者會和簽唱會、上通告打歌,都是根據行銷部門的調查和市場報告來作規
劃;音樂人不再擁有主導權,創作自主性受限,必須迎合大眾口味。只見每個歌手都
被要求成為全方位的完美偶像,能歌善舞會演會走台步,實力和美貌身材兼具,口才
不能太差,才能上談話節目接主持及應付不斷刻意製造的話題。使出渾身解數搏命演
出,就像便利商店賣的咖啡,味道都差不多,不同的是包裝、語言和背後代表的價值
(甚至連這些也差不多);產品生命週期循環快,市場淘汰率高,討論音樂的品質和
影響力是次要的、無意義的。

講無意義是因為對藝人而言,唱片只是一張名片,代表可以進入市場和客戶議價。對
公司來說,賣唱片是蠅頭小利,大宗收入其實來自於非關"本業"的附加產品(例如廣
告代言演偶像劇)以及跨領域的合作(例如KTV伴唱帶、手機鈴聲)等等,表演也必
須創造更多的煽動性、娛樂效果及被討論的可能。換言之,台灣流行音樂大致朝向藝
人經紀規劃和物質面方向推進。

 

【作者】

柯仁堅,高雄市人,綽號黑金;台大法律系畢業,海岸巡防署澎湖722中隊情報課程
暨勞委會職訓局車床組受訓結業,專長勞工法、犯罪心理學及大型爆破研究,曾經因
吸食安非他命及偽造文書被關禁閉。現任台灣極惡臭搖滾樂團濁水溪公社的政治作戰
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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